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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不久前公佈的“383”方案裏提出設立公務員廉潔年金,立刻引來各界熱議。批評者認爲,此舉實爲變相增加公務員的福利。其實,"廉潔年金"已試點十餘年,但無一長久。專家指出,若不配合公務員薪酬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一起改革,廉潔年金很有可能淪爲“變相福利”。
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湖南瀏陽出臺了瀏陽市廉政保證金制度,瀏陽市廉政保證金實施方案等文件,其中規定個人可以與單位簽訂協議加入廉政保障金體系,設立個人專戶,個人和集體按照1:2的比例繳費,如果加入對象在當地任職期內沒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爲,所有的專戶資金均屬個人權益,如果有違法違紀行爲,將從這個專戶資金當中按規定的比例扣除,在有扣除記錄的第二年單位不予配套繳納。
此外廣東江門市也曾經頒佈江門市市職廉政公積金試行辦法,這個制度和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類似,個人和財政按照1:1的比例來繳費,不同的級別繳費的數量不同,其中最高的廳級是1600元,最低的辦事員是1300元,繳費全部存入個人帳戶,是以5年爲期,如果沒有違法違紀可以領取70%的公積金,如果直到退休都廉潔奉公則可以領取剩餘的,否則將按一定比例扣除公積金上繳國庫。
2003年深圳也嘗試過設立廉政金但是第二年夭折,應該說這一制度的夭折大多源於爭議和壓力,質疑者的疑問是廉潔難道還要購買嗎?那這是不是變相的福利?許多支持這項制度的人都會搬出像新加坡、我國的香港地區這樣一些經驗。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任建明說新加坡的廉潔年金制度是建設在全社會統一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在公務人員的社會保障上附加了約束機制,不像現在國內一些地區的試點。在公務員原有的保障制度之外又增加了一項福利,那自然會面對質疑無法持續下去。 (記者馮會玲)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