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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西區打火隊的一名職工,嫌最近沒有“生意”,便讓朋友縱火爲他“創收”。朋友幾人在4月5日晚上,沿公路一線接連縱火,造成過火林地面積56公頃。可是,這名打火人員沒想到,他還沒來得及領打火補助,便被警方逮捕。他和這幾個縱火的朋友不僅獲刑,還須在7年內植樹造林來償還此次縱火對有林地造成的損失。
打算
因爲參與一場打火可獲得40元補貼,當地打火隊員劉通便唆使同夥縱火,打算以此增加收入。
失算
縱火行爲造成56多公頃林地過火,劉通和3名縱火者除了獲刑外,還必須植樹“還債”。
今年4月5日晚上10點過至6日凌晨,攀枝花西區格里坪鎮和仁和區福田鎮等地,短短4小時時間沿公路一線,接連出現多處山火。當地居民反映,多個起火點現場都出現了一輛藍色尾燈的摩托車和3名年輕人。
經過一個多月的摸排偵查,4名犯罪嫌疑人落網,主犯之一的劉通竟然是攀枝花西區打火隊的職工。爲了多掙每場滅火40元的打火補助,他唆使同夥點火20多處,造成過火面積總計56餘公頃的森林火災。
上週五,攀枝花市西區法院判處4人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讓他們植樹“還債”。
縱火
打火隊員嫌工資低找人放火增加補助
今年2月12日,正是大年初三。劉通找來朋友劉華一起喝酒吃飯。酒足飯飽後,劉通抱怨打火隊工資太低,“這段時間又沒有滅火,收入不行啊”。劉華一聽,覺得其中有些門道:“是不是滅火就有補助啊?”劉通趕忙接腔,讓劉華幫他去山上放火,等他參與滅火後,再請劉華喝酒吃飯。劉華當即答應了下來。
兩人居住的格里坪鎮,有大片的山林,當地組織了打火隊員,配合消防撲滅山火。打火隊員參與一場打火的補貼是40元。
4月5日,劉華到朋友王勝洪家中吃飯,同席還有一名年輕人陳明。席間,劉華提起劉通想要找人放火領補助的事情,兩名同伴聽後表示願一起參與。於是三人決定騎摩托上山放火。出發前,劉華給劉通打了一個電話:“我們去點火了,你準備好來打火。”
三人車行近百公里沿途縱火20多處
當晚10點過,劉華等3人騎一輛摩托車從格里坪鎮往濫壩村方向行駛,一路沿途放火。
一開始他們三人在山上試着用打火機點了兩次火,因爲山草潮溼,都沒有成功。第三次,他們從山上往下走,在路邊山坡上,又連續兩次點火,終於把樹木點燃。等他們的摩托車開到公路上時,身後的火已經燃大。
可是3人並未就此收手,在路上劉華突然提出:“攀清焦化路口上面去年沒有着過火,我們回去燒。”三人又騎摩托車返回路口點火。
三人一路點火直到4月6日凌晨1點過才收手,在這4個多小時裏,他們騎摩托車行進近百公里,沿途點火20多處,範圍涉及6個自然村。
抓捕
接連發生8起山火警方沿途追擊
在劉華等3人縱火時,攀枝花西區防火指揮部也接連接到火情:先是格里坪鎮苦蕎村石寨子發生山火,緊接着又發現在該區攀清焦化路口有山火,當晚11點過,格里坪鎮經堂村馬上堡、莊上村江邊等地連續多處發生山火;11時30分,經堂村504電廠專用公路沿線又多處燃起山火;6日凌晨1時35分,濫壩村龍洞山上林區又發生兩處山火。
短短4個小時時間,當地就出現了8處山火火警,防火指揮部在接警後,向攀枝花市西區公安分局報案。警方跟着起火路線,一路追蹤,發現這些起火點相距都在3—8公里。所有的起火點都在公路附近。警方追蹤一夜,雖然未能在當天發現犯罪嫌疑人,但是初步認爲這是一起人爲縱火案。
6日,攀枝花市刑偵大隊和西區森林公安組成了專案組。
還沒領到打火補貼打火隊員宿舍落網
事發後,專案組展開了摸排調查。當地居民反映,在兩處起火點,都有一輛藍色尾燈的摩托出現過。同時,民警在監控中發現,在一處起火點起火4分鐘後,一輛載有3名年輕人的摩托從公路上急速駛過。但因爲夜間影像模糊,沒能識別出車牌和人員相貌。
爲了找出這輛可疑車輛,專案組對山火範圍附近4個村落的摩托車,進行逐一排查。20多天後,監控錄像經過技術處理,顯示出可疑摩托的部分車牌號“川D”、“315”。通過重點區域的排查,民警最後鎖定了陳明,他的年齡、身材以及車輛與監控中大致相仿。4月27日,陳明落網,並供出自己的同夥。
隨後,打火隊員劉通在單位宿舍被警方抓獲。當時,他已經滅火歸來,正等着領取打火補助。5月6日和7日,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也投案自首。
判決
過火面積56餘公頃縱火者獲刑並種樹12公頃
經攀枝花市西區法院審理,認定在劉通等4人的縱火案中,過火林地面積總計56.7938公頃,其中有林地12.0768公頃、灌木林地35.4187公頃、宜林地9.2983公頃。
最終,劉通和劉華作爲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零六個月。另外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
同時法院還判決,劉通等4人,必須在7年內植樹造林12.0768公頃,以償還此次縱火對有林地造成的損失,4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