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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起,安徽省直各部門及其所屬預算單位,要全面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當年預算和上年決算,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近日,安徽省財政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外辦聯合出臺了《關於建立“三公經費”監管長效機制的通知》。
《通知》主要從預算約束、支出控制、通報預警、信息公開、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六個方面進行規範。今後,省直部門不得安排計劃外出訪,嚴禁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嚴格實行公務用車統一保險、定點大修、定點加油,嚴禁超範圍、超標準接待。此外,“三公經費”還將按規定渠道及科目列支,規模不得超預算,並嚴禁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市縣轉嫁。根據要求,“三公經費”管理情況將納入省直機關效能建設考評範圍,並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徐穎奇)
(來源:合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