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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東省財政廳根據審計建議,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2012年結餘結轉資金壓縮幅度較大,省級公共財政及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金額分別比上年減少10.87億元、17.2億元,收回以前年度省直部門結餘結轉資金1069.8萬元,在編制2013年預算時統籌安排使用。同時,專門印發《關於壓減財政結餘結轉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通知》,從加快公共財政預算執行進度、大力清理、壓減財政結餘結轉資金、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管理、規範國庫資金管理、保障財政資金安全等5個方面入手,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該通知規定,對省直部門結餘結轉資金,要分單位、分項目排查分析,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意見。對基本支出結轉資金,要首先用於增設機構、增編增人等產生的人員和公用經費支出;對項目結餘結轉資金,省財政將加大統籌力度,合理壓縮部門下年度財政撥款預算。從今年起,省直部門在國庫結轉兩年以上的項目資金,要一律收回省財政。省直各部門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省直部門2013年年終結餘結轉規模大幅度壓減。
近年來,山東省審計廳對省財政廳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由於有些支出項目進度遲緩以及分配資金較晚等原因,存在部門單位結轉結餘資金規模較大的問題。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審計建議對結轉結餘資金加大清理檢查力度,建立部門結轉結餘資金與預算安排銜接制度,整合各類財政資金,對項目已完成或原有項目已取消等形成的結餘資金,要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對確屬有明確用途的資金,要結合加強項目庫建設,督促相關單位加快執行進度。對財政結轉資金,要督促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制定項目規劃,及早做好項目論證,促進資金及時有效使用。(夏鵬)
(來源: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