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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友上月底向陳建華市長新聞發佈會提出“道路限速過低令交通更加堵塞”的問題,廣州市公安局昨天通過官方微博回覆稱,廣州道路限速普遍採用設計時速,市區道路平均車速(即是否擁堵)與車流量相關,與限速並無必然聯繫。
此回覆一出,即刻引來網友熱議。尤其對引用“9月份廣州道路擁堵路段平均車速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遠低於限速值”佐證自我論斷進行反駁。有網友堅持限速跟阻塞絕對有聯繫,“用堵塞時車速與限速值比太可笑”,“請派一支50輛車的車隊(最好100輛)按規定限速行駛,看會不會造成塞車?”有網友甚至指一些道路限速“就是爲罰款”。總之,不少網友對官方回覆並不認同。
客觀而論,道路限速以國家《城市道路設計規範》爲據,綜合考慮道路功能、路面材質、道路線形、交通流量、路網條件及歷史事故頻率等因素而定,程序設置本身沒有問題。但是,具體某條路的限速值是經充分論證,很好兼顧了安全與效率,還是僅僅“背書”而已,這就是問題。
舉例說,國家標準規定城市主幹道設計時速分爲60km/h、50km/h、40km/h三檔,快速路也分爲100km/h、80km/h、60km/h三檔,某條路選擇哪一檔本身就是選擇題。如果可設置最大值卻簡單以“減少事故”等爲由選擇較低值,就很難避免“爲罰款”的質疑。如華南快速幹線設置限速80km/h而不選擇最大值100km/h就被詬病已久。
與此同時,諸多道路限速驟變現象更值得拷問。內環路、華南快速幹線等道路限速變換頻繁,乃至不乏急降切換之處,等於設下防不勝防的“陷阱”。最嚴新交規實施以來,衆多司機就因此“被違章”而叫苦不迭,呼籲整改。
對於民衆呼聲,廣州交警部門負責人曾坦承,“部分市區道路限速標準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標準難以服衆”。同時,今年四五月份對47條道路限速標誌的合理性整治中,拆除的限速極低標誌牌有83件之多。這也讓人產生諸多疑慮:這些不合理的限速當時是怎麼設置的,還有多少類似的“坑人”限速?
就道路限速值如何設定的問題,交警部門曾表示“限速多少不是交警部門說了算,而是設計部門定,交警只是按標準執法。”由此或可理解,城區道路、特別是華南快速等限速調整並非不可能,所需的是相關部門充分溝通、論證,從最大限度發揮道路通行效率出發,而不是隻當限速設定爲簡單行政行爲,甚至出發點就是規避責任或罰款。
雖然網友的質問很尖銳,但並不都是誅心之論。相關部門需正視限速與擁堵的關係。如果道路限速不科學不合理,不僅可能會導致司機蒙受“被違章”之冤,而且會造成車輛通行效率低,浪費道路資源,給擁堵雪上加霜,甚至還會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這樣的推論應該是成立的吧。(洪績)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