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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大連艦艇學院學員舢舨遠航訓練。 呂東泉攝
-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形成一套分類培養指導性文件
-學員連隊化管理:統一管理基本標準,規範內容程序
-教學內容改革:發揮部隊領導、院校專家智囊作用
-教學評價:凸顯部隊對院校人才培養質量終審作用
對話
今年7月,總參謀部頒發了《加強和改進軍隊院校教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着眼推進院校教育向實戰聚焦、向部隊靠攏,培養大批能打仗、打勝仗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明確了院校教學改革的思路措施。貫徹落實《意見》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改革。近日,我們就深化院校教學改革有關問題採訪了總參軍訓部有關負責人。
記者:我們注意到,優化人才培養方案成爲此次深化教學改革的首要環節。請問這是出於什麼考慮?如何優化?
負責人:人才培養方案是院校對人才培養的總體設計與整體安排,在院校教學工作中具有統領作用。優化人才培養方案,首先是要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針對不同教育類型特點,形成一套包括現職幹部任職培訓、指揮生長幹部“合訓分流”、專業技術生長幹部學歷教育、士官職業技術教育在內的人才培養指導性文件。
對於現職幹部任職培訓,關鍵是要落實爲戰教戰的基本要求,切實把作戰指揮核心能力培養突出出來;對於士官職業技術教育,關鍵是着眼培養技能性人才,切實把專業技能和組訓管理能力培養突出出來;對於“合訓分流”學員,關鍵是強化指揮人才的培養指向,在打牢學員綜合素質的基礎上,把第一崗位任職能力培養突出出來;對於專業技術幹部培養,關鍵是要強化作戰牽引,着力提高服務打仗、保障打仗的專業技術水平。
記者:教學內容改革一向是教學改革的核心。我們如何在這方面體現打仗能力培養這一主線?
負責人:當前,院校不同培訓類型教學內容缺失、交叉、重複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緊貼實戰需求、緊貼崗位任職、緊貼裝備發展更新教學內容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爲此,我們要圍繞聯合作戰指揮人才培養,優化指揮軍官和參謀軍官能力培訓的全軍、軍種、兵種三個類別的核心課程體系,統一人才培養的基本標準。爲進一步規範課程與教材建設,充分發揮專家在教學改革中的智囊和督導作用,我們按照分級分類的管理模式,準備成立由部隊領導、院校專家組成的全軍性課程和教材建設指導組織,強化教學內容的統籌規劃和管理使用。
記者:從今年秋季開始,全軍和武警部隊承擔生長幹部學歷教育培訓任務的院校,都在試點探索和推行學員連隊化管理模式,計劃從2014年秋季開始,所有生長幹部學歷教育學員全面實行連隊化管理。我們如何解決學員能力素質差異帶來的管理標準不一的問題?
負責人:爲規範學員連隊化管理工作,我們在總結院校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依據共同條令、《軍隊基層建設綱要》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教育條例》等法規,研究起草了《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歷教育學員連隊化管理暫行辦法》,擬提交全軍院校訓練部長集訓討論。出臺這個《辦法》,使院校準確把握學員連隊化管理的核心要求,統一學員連隊化管理基本標準,規範學員連隊化管理內容程序,推動學員管理由“被動管理”向“開放式自主管理”轉變。
記者:據瞭解,新一輪軍隊院校教學評價方案正在進行多方論證,較之以往,新一輪教學評價主要想在哪方面有所突破?
負責人:新一輪教學評價,關鍵是要在三個方面實現突破:一是教學評價常態化。使教學評價與院校的日常教學工作融爲一體,避免院校突擊迎評。二是突出部隊評價作用。通過建立部隊定期反饋畢業學員崗位任職信息的機制,選聘部隊優秀指揮員參與教學評價專家組工作,明確規定部隊評價達不到優秀的評價結論不得爲良好以上,發揮部隊對院校人才培養質量的終審作用,強化院校教學爲戰教戰、服務部隊的導向。三是鼓勵院校特色發展。在《軍隊院校教學評價基本方案》基礎上,由各院校制訂反映院校自身實際和發展需求的個性化評價方案,並作爲實施院校教學評價的基本依據。
(來源:國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