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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8日電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近日,甘肅省蘭州市紀委下發《關於13起違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風改進各項規定情況的通報》,公佈了市政務服務中心到崗不齊、形象不佳,市農委副食品基地中心公款吃喝,市第二十六中私設“小金庫”、濫發加班補助和製作校服,城關區政府副區長肖某某、七里河區政府副區長邢某責任落實不力等1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雙十條規定”和市委“十四條規定”的典型問題及處理結果,並對進一步嚴明紀律,推動規定貫徹執行提出明確要求。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堅定性,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堅持把密切聯繫羣衆作爲核心,把領導幹部作爲重點,把解決問題作爲根本,把監督問責作爲關鍵,把完善制度作爲保證,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好落實。
通報稱,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深刻領會貫徹落實規定精神的重要意義,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爲戒,堅決克服等待觀望、“避風頭”等心理,主動遵照執行,切實做到令行禁止。各級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真正把自己擺進去,以身作則,一級帶一級,把規定落到實處。
通報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把監督執行各項規定作爲經常性工作來抓,把好關、執好紀、問好責。特別要突出重大節日和重要時間節點,對頂風違紀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同時,要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對媒體披露和網絡反映的問題,快速反應、速查速辦,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積極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震懾作用。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