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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陳康亮)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20日在京表示,當前中國地方債務總量大、增長快,對中國經濟構成了一定的風險;但隨着本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的相關改革措施的落實,將有效緩解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
楊偉民是在當天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首場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決定》相關內容的新聞吹風會上作如是表述的。
歷經近7個月時間起草的《決定》約2萬字篇幅,涉及60項具體任務。作爲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親身參與了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楊偉民指出,針對地方債務問題,在“全面改革60條”當中,並非集中在一個地方闡釋該問題,但是隨着其中相應措施的落實,將緩解或者有效地防控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
第一,完善地方稅體系,這是國家完善稅制的一個目標、任務,但亦有利於防控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因爲如果地方有了自己的主體稅,解決區域性的公共服務及本地區負責的事權,就有了基本的資金保障。
第二,《決定》提出,允許地方政府發債,有助於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且在完善和修訂相關稅法的基礎之上,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把過去隱性債務變成一種顯性債務,讓市場來投票,這亦與《決定》提出的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思路是一致的。
第三,《決定》提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意味着針對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將成立新的金融機構,此舉亦將在相當程度上緩解或者擴大資金來源。
第四,《決定》提出要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當前地方政府債務較多,其中一個原因在於政府承擔的相應領域事情太多,負擔太重,讓民間資本進來,等於給政府減壓。
第五,《決定》提出推廣政府購買服務,亦有利於減輕地方政府債務的壓力。(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