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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陳珠還11月20日報道:今天,市政府法制辦今天將組織聽證代表,舉行《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各方代表就“非住宅物業和公共場所分類收集容器設置”進行討論。部分代表認爲,在公共場所設置垃圾桶須因地制宜,不一定要和居住小區一樣設置4類垃圾收集容器。
“如果馬路上隔一個路口放四個桶的話,影響城市美觀。”市民代表孫德麟和居委會代表賀麗華認爲,辦公大樓應該和住宅小區一樣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四分類,但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非住宅物業可以做兩分類收集容器設置。同時,全市垃圾桶的標識、顏色都應該統一,方便市民投放。
市民代表於長興進一步指出,在公共場所或非住宅物業設置幾個桶,還是應該因地制宜。同時,由於溼垃圾是易腐爛的,必須進行特殊處理,希望從立法的角度,對溼垃圾桶消毒進行規定,環衛車在壓縮溼垃圾時,必須要有污水處理。
目前,上海生活垃圾基本分類標準確定爲“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幹垃圾”4類,依此理解,所有場所區域都應當相應設置4類收集容器。根據試點操作情況來看,各方對於住宅區設置4類收集容器基本沒有爭議,但對於非住宅物業和公共場所卻有不同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