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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路上撿了個駕駛證,便自己用起來、開上大貨車的王某昨天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交管部門並依法給予其罰款5000元記12分的處罰。
11月18日16時20分,引河橋大隊交警和交通協管員在京津路果園北道交口發現,一輛號牌爲津AM57××的紅色重型貨車行駛軌跡異常,便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該車駕駛人見交警示意停車攔檢,竟然加大油門闖卡,交警立即用電臺通知前方點位值勤交警攔截該車。後者檢查該駕駛人證件時,神色慌張的駕駛人自稱叫谷某,並出示了谷某準駕駛車型爲A2的駕駛證。交警發現,谷某駕駛證照片有改動痕跡,便將該駕駛人帶回大隊審查。經查,該駕駛人實爲王某,持有準駕車型爲C1的駕駛證。據王某交代,谷某的駕駛證是他撿到的,更換爲自己照片後便駕駛大貨車上路運營。(記者王赫巖通訊員楊毅馬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