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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廣州市公佈行政權力清單,包含全市行政審批職權387項、行政處罰職權3130項,並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上線接受社會監督。“曬”行政權力清單的地方以前也有,廣州市則可說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全國首個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省會城市。佛山市順德區,也於近日整理髮布了企業經營審批事項目錄彙編,梳理出18大行業共計221個審批事項。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人們看到,廣東在落實權力清單制度方面又走在了前列,並且使此項制度趨於完善邁出了新的步伐,比如廣州公佈的行政權力清單,就不僅包括全市的行政審批職權目錄,還有行政處罰權目錄。如果不算得隴望蜀,人們自然還希望權力清單更完善一些,比如把與權力相對應的責任也列入清單,這樣就會更有利於各界的監督。
歷來的執政者,對權力的態度只有兩種,一種是不透明,一種是透明。權力從不透明走向透明,是人類政治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是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可以說,權力清單制度是進步的、合乎時代潮流的制度。政府自身不是權力的來源,政府權力來源於人民的授權,即使從這個最簡單的常識來看,權力也沒有理由不透明化。政府有多少權力,這些權力又是怎樣運行的,人們不僅有了解的權利,甚至有知曉的義務,因爲只有這樣,人民才能監督權力的行使,防止權力的異化。
上了權力清單的權力,應該都是經過了梳理審覈、依法確認的程序,職權法定才合乎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原則。如果清單上的某項職權,有人認爲在現行法律中找不到依據,並且經過論證的確缺乏法律依據,那麼就應當及時從清單上剔除。行政權力的增減通過法定的程序,才能減少權力擴張或收縮的隨意性,從而使權力的邊界得到法律的捍衛。倘若政府削減或下放自身權力的同時告知民衆法律依據所在,那麼,若有的地方以“紅頭文件”等形式自設權力就很容易引起人們的警覺。這樣做看上去對政府頗爲不便甚至不利,但至少可以收穫一個好處,那就是在全社會養成依法行政意識。不要認爲官員之外的人就不需要依法行政思維,因爲他們很可能就是未來的官員。照梁啓超《新民說》中的說法,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會有什麼樣的官員和政府。
任何權力都不可能凝固不變,列寧甚至預言國家也將隨着階級的消失而消亡。權力清單上的權力,不僅要經受法律的審視,也要經受實踐的檢驗。當實踐證明政府擁有某項合法職權已成爲社會進步的障礙,那麼就應當通過法律的修改,使之在權力清單上消失。這也就是說,權力清單也不該是一成不變的,但它的任何變動調整都應當通過法律程序,並及時告知民衆。
權力清單讓權力走進陽光,不僅能打造陽光的政府,也能培育陽光的人格。(滕朝陽)
(作者爲北京青年評論家)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