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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個地方更平安,就是我們的正業。”前日,中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譚培安說。
據瞭解,今年中山市在全市推廣“平安書記”模式,決定在年底前向全市所有村(社區)調派一名公安幹警掛任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人選優先考慮現任派出所副所長以上職務的幹部。
“平安書記”在同時兼顧原派出所工作的前提下,需要參加“兩委”議事決策會議和村(社區)的重大事務,主要職能在於村(社區)務監督、綜治維穩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譚培安強調,市裏派遣的“平安書記”只是到基層黨組織擔任副書記,主要的工作還是協調和配合,只有在社會問題比較嚴重的少數村居纔會派任正職書記。他說,由公安系統派遣幹警任“平安書記”有三大好處,“首先公安幹警在當地沒有裙帶關係,能夠做到公平、公正;其次,本身作爲執法者,有法律意識,辦事依法依規;另外,我們選派的幹部都是高素質人才,對於盤活基層集體資產有很大的幫助。”
“派1個人等同於派了1000個人!”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治處主任李君稱讚。在他看來,公安系統派出的治村能手可以把治安問題化解在最根源之處,從而大大減少了日後的出警量。這和譚培安的全局觀念不謀而合。譚培安認爲,向基層組織派遣“平安書記”的做法實際上體現了公安執法觀念的轉變——從以打爲主到以防爲主,極富推廣意義。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