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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學大四學生田某,於2013年5月9日凌晨,在宿舍樓衛生間抽菸後,將衛生間雜物點燃。對於作案的動機,田某稱,自己上大學後一直不適應,導致心中不快,還曾因作弊被處罰可能影響畢業,因此一時衝動。22日上午,田某因放火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田某是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人。今年1月,田某在專業課《模具設計》考試過程中,由於攜帶與考試有關的內容,被學校認定爲作弊,對田某作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處分。
今年5月9日凌晨2時40分許,北京化工大學6號學生宿舍樓4層北廳男廁所突然起火,學校將樓內學生緊急疏散,有5輛消防車趕到現場滅火。事後,警方查明,該校學生田某有縱火嫌疑。
在此前的庭審中,田某對於自己放火的行爲沒有提出異議。對於放火的動機,田某給出了兩個原因。一個是年初他考試作弊被處留校察看一年,另外一個是他覺得大學4年過得並不如意,心理落差較大,很有失落感,想報復學校。
北京化工大學向法院發函表示,已經諒解田某的行爲,提請法院對田某寬大處理。最終,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田某有期徒刑3年。(記者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