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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廢品收購站老闆低價收購贓物,轉賣牟利,日前因犯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北辰區法院判處刑罰。
安徽省中年男子劉某在本市經營着一家廢品收購站。2011年6、7月份,劉某在其廢品收購站內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從他人處收購了6臺型號不匹配的格力空調室內機、室外機,並將空調變賣給王某(已判刑),王某後又將空調變賣給王某某(已判刑)。同年8月18日,公安機關在王某某的暫住處及倉庫中起獲上述設備。經查,該批贓物系本市某公司被盜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9000餘元。2012年6月,劉某因另一起案件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10萬元。緩刑考驗期內,法院發現劉某還有上述罪行沒有判決,遂依法撤銷緩刑,並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10.1萬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