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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不影響有關空域飛越自由

中國政府23日發表聲明,宣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並發布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和識別區示意圖。東海防空識別區公布劃設後,中國空軍進行了首次空中巡邏。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表示,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不影響有關空域的飛越自由。
-首次空巡
出動兩架大型偵察機
中國空軍新聞發言人申進科上校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公布劃設後,中國空軍進行了首次空中巡邏。
申進科介紹,此次中國空軍出動兩架大型偵察機執行空中巡邏任務。同時,出動了預警機和多型戰斗機,實施支援掩護和指揮保障。
申進科表示,中國空軍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內進行空中巡邏,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國際航班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內的正常飛行活動,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申進科指出,中國軍隊有能力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實施有效管控,將根據不同空中威脅采取相應措施,保衛空防安全。
-專家看法
劃設防空識別區無須他國同意
“我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符合國際通行做法。”軍事專家孟祥青說,只要不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不侵犯他國領土主權,不影響國際公認的飛越自由,主權國家完全有權利單方面決策,是否應該劃設防空識別區、何時劃設、劃設多大范圍等事項,無須事先取得他國同意。“東海防空識別區范圍,是根據國家空防要求和維護空中飛行秩序需要確定的”。
軍事專家尹卓認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安全環境復雜。“東海防空識別區的劃設,正是基於這一形勢的發展要求,是維護領土領空主權和安全的正當合法之舉”。
專家指出,我國公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詳細情況,是增加軍事透明度的一個重要步驟。軍事專家張軍社表示,東海防空識別區劃設後,不僅可以提高我國防空預警能力,而且能夠避免與外國航空器發生軍事誤判。如果外國航空器進入這一空域,需進行通報或采取其他規范措施,這對雙方及時掌握海空情況有重要作用。
“如果發現有來自海上方向的空中威脅和不明飛行物,將根據不同情況,及時采取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等相應措施加以應對。”尹卓說,中國軍隊有能力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實施有效管控,並將根據不同空中威脅采取相應措施。
-新聞背景
20餘國家和地區已劃設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是沿海國家或地區基於海防空防安全需要,在面向海洋方向上空劃定的特定空域,實質是基於國防需要而劃設的預警區域。
自美國1950年首次劃設防空識別區以來,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劃設了防空識別區。
-權威答問
國防部:遇空中威脅及時處置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楊宇軍23日就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為何劃設?
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領空安全
記者:中國政府為何要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是否與當前地區局勢有關?
楊宇軍:防空識別區是瀕海國家為防范可能面臨的空中威脅,在領空外劃設的空域范圍,用於及時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進入該空域的航空器,留出預警時間,保衛空防安全。中國政府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目的是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領空安全,維護空中飛行秩序。這是中國有效行使自衛權的必要措施,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不影響有關空域的飛越自由。
有何依據?
中方做法符合《聯合國憲章》
記者:中國政府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有何依據?
楊宇軍:中國政府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既有充分法律依據,也符合國際通行做法。二十世紀50年代以來,包括一些大國和中國周邊部分國家在內的20多個國家和地區先後劃設了防空識別區。中方的有關做法符合《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中國《國防法》《民用航空法》《飛行基本規則》等國內法規對維護國家領土領空安全和空中飛行秩序作出了明確規定。
范圍如何確定?
作戰飛機自最東端很快就能抵達中國領空
記者:東海防空識別區范圍是如何確定的?為什麼防空識別區距離有的國家本土最近約130公裡?
楊宇軍: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范圍,是根據國家空防需求和維護空中飛行秩序需要確定的。防空識別區最東端距離中國依然最近,作戰飛機自該點很快就能抵達中國領空。中方有必要從該點開始對航空器進行識別,判明其意圖和屬性,為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留出預警時間,保衛空防安全。而且,相關國家早在1969年就公布實施了防空識別區,其距離中國大陸最近處也約為130公裡。
如何處置外國航空器?
采取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等措施
記者:外國航空器進入東海防空識別區後,中方將采取何種處置措施?
楊宇軍:《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對位於有關空域的航空器的識別作出了明確規定,這符合國際慣例。對於來自海上方向的空中威脅和不明飛行物,中方將根據不同情況,及時采取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等相應措施加以應對。希望有關各方積極予以配合,共同維護飛行安全。
需要說明的是,中方一貫尊重各國依國際法享有的飛越自由,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設立不改變有關空域的法律性質。國際航班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內的正常飛行活動,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是否另設防空識別區?
適時設立其他防空識別區
記者:中國今後是否將劃設其他防空識別區?
楊宇軍:中國將在完成相關准備工作後,適時劃設其他防空識別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聲明
國防部23日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宣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具體范圍為以下六點連線與我領海線之間空域范圍:北緯33度11分、東經121度47分,北緯33度11分、東經125度00分,北緯31度00分、東經128度20分,北緯25度38分、東經125度00分,北緯24度45分、東經123度00分,北緯26度44分、東經120度58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根據中國政府關於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聲明,現將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如下:
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以下簡稱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遵守本規則。
二、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提供以下識別方式:
(一)飛行計劃識別。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報飛行計劃。
(二)無線電識別。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開啟並保持雙向無線電通信聯系,及時准確回答東海防空識別區管理機構或其授權單位的識別詢問。
(三)應答機識別。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達應答機的應當全程開啟。
(四)標志識別。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按照有關國際公約規定,明晰標示國籍和登記識別標志。
三、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應當服從東海防空識別區管理機構或其授權單位的指令。對不配合識別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將采取防御性緊急處置措施。
四、東海防空識別區管理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五、本規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負責解釋。
六、本規則自2013年11月23日10時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