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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政局日前印發《關於清理和規範學會、協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有因人設事、因人設崗、違反公益性原則、社會組織領導機構渙散、工作處於癱瘓狀態等情況的學會、協會,依法進行清理和規範,以推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創新社會管理,建設美麗天津。
《通知》要求,嚴格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清理和規範學會、協會工作。注重加強對學會、協會整改落實的引導,推進學會、協會完善內部法人治理結構,提升規範化建設水平。對以下情況的學會、協會予以清理、規範:違反有關規定,因人設事、因人設崗,現職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兼任學會、協會領導職務;違反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有亂集資、亂收費、亂攤派行爲的;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未按章程規定進行換屆改選,社會組織領導機構渙散,活動停滯,工作處於癱瘓狀態,不能進行正常活動的;已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但至今未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的;因社會組織業務範圍、人員組成發生變化,已不具備開展活動條件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發揮職能作用不明顯、服務創新動力不足的。
據瞭解,根據市委有關要求,集中排查清理和規範學會、協會的工作應於今年11月底完成。(記者 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