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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備受關注的“復旦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林森浩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採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林森浩爲何要狠心毒害“同窗室友”?涉案劇毒化學品來自何處?投毒後林森浩是否企圖逃脫懲罰?庭審細節迴應了公衆對此案的主要疑問。
是“愚人節玩笑”還是“故意殺人”?
庭審中,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林森浩與黃洋均爲復旦大學學生,居住在同一寢室內。林森浩因瑣事與黃洋不和,逐漸對黃懷恨在心。2013年3月底,林森浩決意採取投毒的方法殺害黃洋。
庭審中,林森浩對作案動機、目的和犯罪故意進行了辯解。他表示,自己和黃洋並無嚴重衝突,只是一個愚人節整人的巧合。“當時愚人節要到了,黃洋拍着我同學的肩膀說他要整人,我在一旁玩電腦,心裏想着那我也來整你一下吧。我只想讓他難受一下而已,以爲只是一個病理過程,沒想到會死亡。”林森浩說。
“以前做實驗時大部分老鼠都沒死,熬過去就好,而且越到後面越‘生龍活虎’。”林森浩補充道。
多位黃洋及林森浩的同學證言顯示,黃洋和林森浩之間確因“生活瑣事”產生過矛盾:“黃洋外向、有主見,且愛乾淨、較強勢,林森浩比較內向,且記仇、顧家。黃洋曾假借林森浩之名批評另一名室友葛某亂扔東西,被林森浩知道後很是不滿。還有一次林森浩獲得了國家獎學金,大家起鬨讓他請客,他卻拒絕了,黃洋當場對此表達不滿,嫌棄他小氣。此外,黃洋還曾提議畢業旅行去東南亞,也曾開過一些玩笑,也許在無形中傷害了經濟拮据的林森浩。”
而對此,林森浩表示:“每個人的看法不同,這是他們的看法,我沒有意見。”在林森浩看來,他平時只是和黃洋關係一般,“不是很鐵,他覺得我沒有生活情調,我覺得他自以爲是。我們人生觀、價值觀不是很相近,但他很聰明,勤奮好學,很優秀。”
公訴機關認爲,林森浩實施犯罪行爲具有明確的犯罪動機,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應從重處罰。
公訴人還指證,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林森浩向實習所在科室的博士生導師提出過報考其博士研究生的願望,但遭到該導師的婉言謝絕。之後林森浩又聯繫了其他醫院的一位博士生導師,該博士生導師也答應林森浩可以攻讀他的博士生,但林森浩考慮他是跨專業去報考,有各種各樣的難處,以及家庭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決定放棄考博,與一家外地醫院簽訂就業協議。
而與此形成反差的是,今年3月中旬,黃洋考博的初試成績揭曉,黃洋名列前茅,同學紛紛向黃洋表示祝賀。但林森浩在3月卻又一次因爲一些事情受到了實習單位博士生導師的當衆批評。“所有的不順、挫折,對於性格較爲內向,而且又一直自恃甚高的林森浩來說,是一種打擊。‘愚人節玩笑’這一說法只是爲了掩飾其故意殺人動機的託辭和藉口罷了。”公訴人表示。
涉案劇毒化學品來自何處、如何取得?
因爲此案,一種名爲“二甲基亞硝胺”的化學品進入了公衆的視野。而最早懷疑黃洋中毒,並指出此種有毒化學物品的人,是黃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某,他打電話並進行了短信通知,但爲時已晚。
根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涉案的二甲基亞硝胺原液是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呂某某於2011年從天津市化學試劑研究所購買的。實驗結束後,所剩試劑就放置於中山醫院的實驗室內,由於經常一起做實驗,呂某某與林森浩都知道該原液擺放的位置。
起訴書稱,3月31日14時許,林森浩以取實驗用品爲名從他人處取得鑰匙後進入其曾實習過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影像醫學實驗室,趁室內無人,取出裝有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的試劑瓶和注射器,並裝入一隻黃色醫療廢物袋內,隨身帶離。由於當日下午和中山醫院某科室的一位老師有約,林森浩將裝有劇毒化學品的袋子放置在某樓梯轉角處。隨後,林和一位同學去醫院食堂吃飯,由於袋子顏色過於顯眼,林森浩“冒着被人發現的危險”,將袋子繼續留在該處,吃完飯後返回取走並帶回寢室,並趁寢室無人將化學品注入寢室飲水機。“也想過放在黃洋的喝水杯中,但由於那個水杯是白色的,化學品是黃色的,太顯眼了。”林表示。
投毒後林森浩是否試圖逃脫懲罰?
“愚人節早上8點多,黃洋起牀了,他像往常一樣去倒水喝。我躺在牀上睡覺,聽見他倒了水,用勺子舀了舀,後來吐了出來,乾嘔了幾聲,後來他就把水桶和飲水機整個拿出去洗了。我沒有看見,只是聽見。”林森浩回憶事發當天的情況,“後來我的手機忽然響了,我馬上起來,出門去了,沒有和他說話。”
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顯示,黃洋喝水前後數日,林森浩多次在網上以“二甲基亞硝胺”爲關鍵詞查詢該化學物味道、毒性及檢測方法。“我就是瀏覽了一下,確認了二甲基亞硝胺對肝臟有損害。”林森浩說。
4月2日,黃洋在幾個同學的陪同下來到林森浩實習的超聲室作檢查。“我幫黃洋作完檢查後說胃沒有問題,肝臟也沒問題,但一說出口我就知道說多了,就把話題扯開了,自己做過的事還是有點心虛,沒有告訴他們黃洋發病的原因。”
知道涉案飲用水被送去鑑定機構檢驗後,還是因爲“心虛”,林森浩沒有去看望黃洋。4月3日,他將涉案水桶拿到盥洗室去沖洗,以揮發有毒化合物。4月4日,林森浩看着黃洋的父親和同學將飲水機和水桶取走送檢,但事後並沒有檢測出毒物,林森浩覺得很奇怪。水桶被送回後,林森浩就“因爲心虛”將水桶還給樓下的宿舍阿姨。隨後,林森浩曾3次前往醫院看望黃洋,但不敢和黃洋說話,“主要想看看黃洋好轉了沒有。”後來林森浩多次通過黃洋父母瞭解黃洋的病情發展情況。
而據黃洋及林森浩同學的證言顯示,林森浩對黃洋的病情顯得較爲冷談,曾說過“是否可用中醫”、“腸胃炎有什麼好做B超的”等言論。
庭審辯論結束後,林森浩在最後陳述中說:“我在看守所幾個月,一直嘗試在找自己犯罪的根源,我的行爲導致我的同學黃洋死亡,給他的家庭帶來了巨大打擊,我也對不起父母近30年的養育之恩,願意接受法院所判的任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