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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駕駛麪包車逆行,撞倒街邊烤串攤附近多名羣衆,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肇事逃逸被羣衆追趕並截獲。日前,北辰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今年2月一天中午,楊某駕駛松花江小客車在北辰區一條鄉村馬路由西向東逆行。在一間超市門前,與其他車輛會車時打輪躲閃過程中,撞倒了街邊烤串攤周圍多名羣衆,造成其中一人送醫院途中死亡,一人重傷。事故後,楊某駕車逃逸,當時麪包車左角前還掛着一輛被撞羣衆的電動自行車。附近目擊羣衆上前追趕,熱心司機駕車擋住楊某逃跑路線,成功將麪包車截停並報警。楊某無奈下車,用手機打110報警稱“現場發生糾紛,要求民警妥善處理。”北辰支隊西堤頭大隊交警趕到現場,將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楊某查獲歸案。
北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過程中,楊某及其律師辯稱自己沒有駕車逃逸,而且主動報警自首,且自己是四級智力殘疾人,請求法院輕判或適用緩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楊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車輛未靠右側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並負事故全部責任,且事故後駕車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辯解不是肇逃而是自首的意見與事實不符,不予採納。一審判處楊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