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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審批辦獲悉,今起本市取消23項市級行政審批事項。這是十八大召開以來,本市第四次調整下放行政審批權限。
據瞭解,從12月1日起,包括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等44項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7項政職權事項下放至各區縣。取消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包括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認定、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審批等23項;調整合並後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包括開辦製鹽企業和食鹽中添加營養強化劑審批、大陸及臺灣居民往來兩地通行證及簽註等11項;下放給區縣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包括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資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不屬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宏觀調控、特殊行業、市政府投資和跨區縣項目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等44項。
市行政審批辦副主任趙宏偉表示,主要是把該放給市場的放到位,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微觀干預,調整爲事中事後的監管,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激發市場和社會主體的創造活力。同時,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後,有關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制定監管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