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北京市朝陽法院瞭解到,一度被媒體和公衆廣泛關注的“東壩飆車”案將於2013年12月02日上午10時在朝陽法院三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今年8月底,網友曝出朝陽東壩地區夜間存在飆車現象,警方隨後根據監控將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9月17日,朝陽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劉某、楊某和徐某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案發現場位於朝陽區東壩北路,爲南北雙向並有社會車輛通行的社會道路。8月24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男,駕駛尚酷牌機動車)、楊某(男,駕駛寶馬牌機動車)、徐某(男,駕駛寶馬牌機動車)分別駕車行駛至此處,次日凌晨1時許,當他們觀看別人比賽後,也想參加競駛。楊某、徐某將車輛駕駛至道路中黃色隔離線兩側同一起點,追逐競駛後返回。後楊某、徐某決定再一次比拼,而劉某認爲自己所駕車輛與楊某、徐某所駕車輛性能相差無幾,也加入飆車行列,三車追逐競駛後返回。
檢方透露,三人到案後對於駕車追逐競駛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三人均表示只是出於好奇心理才參與其中,對飆車行爲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沒想到其行爲有如此嚴重的後果。
根據我國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記者田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