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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期,因廣場舞擾民造成糾紛的現象在全國各地屢有發生。和平區靜園社區“夕陽紅”舞蹈隊隊長劉月娥近日給本報打來電話,講述了她和舞伴們是如何與周圍居民從“敵人”變成朋友的。
劉月娥說,他們的廣場舞隊伍有六七十人,原來在雲臺花園小區內跳舞,早晚各一次。不過,當時經常有云臺花園附近的居民來“攪局”,嫌她們伴奏樂音量太大,而且還發生過沖突,甚至打了110。後來,舞蹈隊隊員們經過反思,覺得自己的舞蹈確實給附近居民造成了影響,於是把跳舞的地點改到了臨近的花園,而且儘量縮短時間、調低音量。舞蹈隊的這一做法不但得到周圍居民的肯定,而且很多人還主動加入到鍛鍊隊伍裏來。
記者隨機採訪了雲臺花園多位居民,多數人對廣場舞持肯定態度,但強調廣場舞應以不擾民爲基本前提。
居民:廣場舞擾民嚴重
伊頓玫瑰公寓居民牛先生:每到晚上,我家附近的翔宇公園內就熱鬧起來,跳廣場舞的,K歌的,有時候要持續到晚上九點多,令人不勝其擾。可以說,個別廣場舞簡直就是“擾民舞”。
香榭麗小區居民孫亞麗:我的孩子剛八個月,晚上七八點鐘正是睡覺的時候,但這時也是大媽們跳得正帶勁的時候,鬧得孩子一整夜睡不好。大媽們不分週中週末,早上七點左右就“上班”了,週末想睡個懶覺都難啊!
老人:合適場所難找
紅橋區某秧歌隊隊長沙先生:跳廣場舞一是爲了鍛鍊身體,二是爲了愉悅心情,大家湊一塊兒才能玩得開心,不聲不響的,那叫廣場舞?那是太極拳!
河西區市民金秀明:我們也不想擾民,可附近沒有公園、廣場,不在小區裏跳,能去哪裏?
專家:希望規範管理
綜合執法隊員鄧春風:《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裏規定嚴禁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發出其他高噪聲干擾周圍居民生活,但是以教育爲主,即使不改正,處理起來也有很大難度。
天津體育學院教授蘇連勇:廣場舞是全民健身的良好形式之一,其健康有序發展一是靠法規的規範,有關執法部門要履行規範管理、合理引導的職責;二要靠自覺,健身者要站在對方角度考慮,不能以擾民換取自己的開心,選擇恰當的時間地點、調低音量都是很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