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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從明年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如果在本市大衆傳播媒體及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發佈嚴重違法廣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公告”的形式進行公告,並對違法條次多、違法程度嚴重的廣告給予重點曝光。如果相關企業公告後仍繼續發佈違法廣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違法廣告涉及的產品在全市範圍內採取暫停銷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如企業拒不執行將責令其停業整頓。
據介紹,含有誇大產品適應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使用範圍),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標示有效率、獲獎等綜合評價內容,以及利用國家機關、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爲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廣告均被列入嚴重違法廣告範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採取暫停銷售限期整改的監管措施之後,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通知轄區內企業暫停銷售違法廣告涉及的產品,被暫停銷售的產品必須存放於非銷售區域,在解除暫停銷售之前不得銷售。
發佈嚴重違法廣告的企業如果想恢復產品銷售,必須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恢復該產品在本市銷售的申請。提出申請前,企業要在原發布違法廣告媒體的相同版面、相同時段發佈更正啓事,更正啓事至少包括違法廣告涉及的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及發佈違法廣告企業名稱,明示在發佈違法廣告中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內容以及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暫停銷售的原因,被暫停銷售的範圍,對發佈違法廣告行爲向公衆致歉並保證不再發布違法廣告等內容。(記者徐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