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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在銀行辦理業務時,將其他顧客的銀行卡順手竊走,並提取現金9000元。鑑於該女子在事發後主動投案,並退賠了失主損失,日前,北辰區法院以盜竊罪從輕判處該女子,繳納罰金1.8萬元。
今年7月15日,居住本市的無業女青年範某在北辰區一家銀行辦理業務時,順手將另一顧客蘇某的銀行卡拿走,並從申請表上記住了蘇某的身份證號碼。當日,範某在另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用蘇某的出生日期“破譯”其銀行卡密碼,分三次提取現金共計9000元。取款後,範某將竊取的銀行卡丟棄。8月2日,範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範某家屬隨後退賠了失主全部損失,並取得了失主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