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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位女貨車車主11月14日的絕望之舉,河南永城正深陷輿論漩渦。
那天,因不堪忍受當地路政和運政部門的“屢次罰款”,女車主劉溫麗喝下了農藥。“買了月票/年票還要罰款”,“半年被罰近20萬”,“數百萬罰金流向何處”……都是這起全國性新聞事件的關鍵詞。
記者採訪了女車主劉溫麗,試圖還原她在那一刻的無奈選擇。
“罰了一次又一次,還讓人活不”
在距離永城市20多公里外的陳官莊鄉,已脫離生命危險的劉溫麗靜靜地躺在牀上輸液。黑瘦到只剩80多斤,說話綿軟無力,只能進流食。她丈夫說:“已經出院好幾天了,晚上(溫麗)還做噩夢”。
對這個剛從鬼門關回來的女人來說,恐怕沒有噩夢比11月14日晚,發生在永城市沱濱路附近的一幕更真實。
那一幕已舉國矚目。“當時要不是走投無路,誰也不會那樣。我們幹運輸半年,被罰快20萬元了,撐不下去了。”劉溫麗告訴記者。
如今的沱濱路上,已看不見執法人員的身影,附近的“治超”執法大隊院子裏,也已人去樓空。但通過劉溫麗與三位目擊者的回憶,記者大致還原了事件經過。
在劉溫麗的記憶中,那天,她與司機郭萬里同坐着豫N44116號拉石料的貨車,“躲到天擦黑了纔敢上路,就是怕罰”。但事與願違,據郭萬里回憶,當天下午約5點半,在康佳醫院路段,貨車被交通運政大隊的執法車強行攔下,要車上人交錢。“因爲辦過(超載)年票了,沒交錢,他們就打電話叫公路局來查。”
幾分鐘後,公路局治超執法車豫NGL169號趕到,強行把司機從貨車上拉下,奪去車鑰匙,隨後又打電話叫人。不一會兒,又來了一輛公路局執法車豫NGL677號。
“我車老闆溫麗就下車跟他們理論,溫麗說:‘上個月25號,剛罰過,說這個月不罰了,罰了一次又一次,還讓人活不?’”郭萬里回憶稱,“其中一個工作人員說:‘這我不管,你找領導去’。”
劉溫麗的哥哥劉懷洲在舉報材料中的描述,更加具體:“劉溫麗下車後說:‘你們上個月10月29日剛罰過3000元,停車場又收裝卸費、過磅費還有停車費等400元左右,已經說了下個月不再罰了,爲啥今天還要扣車罰款,還讓我們老百姓活不?’”
據一同被攔下的貨車豫N77893號司機陳某燦證實,當時雙方僵持了很久。“無論溫麗怎麼求、怎麼說,路政人員就是不讓走。”
“我們求情,求了四五個小時。”劉溫麗告訴記者,“我跟司機一天都沒吃飯,身上就帶着300元飯錢。我想商量先放行再處理,給照顧一次,但無論怎麼求他們,都說‘不交錢無論如何也不能讓走’。”
一氣之下,劉溫麗攔了一輛出租車,買回了一瓶農藥。“溫麗給他們工作人員說:‘你們再逼我,我就死給你看。’工作人員說:‘你喝藥,死了跟我沒關係,你死了我也不能放你的車走。’”郭萬里回憶稱。僵持間,劉溫麗喝下了農藥。
劉懷洲出具的《病危通知書》顯示,11月15日凌晨,已被送往永城市人民醫院的劉溫麗“隨時會出現呼吸變弱……心跳驟停”。
而在喝藥現場,目擊者均回憶,沒有執法人員送劉溫麗去醫院。“執法車都開跑了,是豫N44116的駕駛員撥打的120電話。”司機陳某燦證實,劉溫麗被送走後,大約十來分鐘,載着三位永城市公路管理局領導的執法車,又來到了查車現場。“溫麗的家人對車(上)人說:‘我妹妹有個三長兩短,我就是告到北京,也要你們負法律責任。’這時從車上下來一個領導大聲說:‘你想上哪告去哪告’。”據目擊者指認,上述3個公路局領導分別是季旭副局長、路政大隊長高永福和侯強。而高永福曾在事後對媒體解釋:“不知道車主喝藥。”
截至發稿,中國青年報記者從永城市交通運輸局和公路管理局獲悉,相關執法人員均已停職接受調查。
“月票”、“年票”依據何在
回憶事發那一刻,劉溫麗說,她滿腦子裏的念頭都是“生氣”和“委屈”。
“一樣都買了月票、年票,過了那麼多輛超載車,執法人員都不檢查,憑啥偏偏不讓我們過?”
幾位目擊者佐證了她的說法。據司機郭萬里和陳某燦回憶:“這時(指雙方僵持期間——記者注),路上過了好幾輛大半輪,都拉100多噸。溫麗說:‘人家大車都能跑,我這小車怎麼不能跑?’工作人員說,‘你看人家跑的,你咋跑的’。”
在劉溫麗的理解裏,工作人員的話暗示着,買過的“月票”和“年票”不算數了,還要另外花錢“打點”。“我們(車主)氣得確實不行,因爲上個月剛在那邊,(被)罰了好幾萬,這次心裏承受不了。”司機郭萬里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這樣剖析劉溫麗“心理崩潰的那一刻”。
何謂“月票”、“年票”?據郭萬里的說法,這是當地貨車車主與永城主管部門之間“心照不宣的祕密”:車主需要向永城運政、路政執法部門事先繳納超限罰款的費用,分爲年票、月票兩種。繳款之後就可以超載行駛,有效期限內,不用再交罰款。從金額上看,給運政的是年票,3000元/年,給路政的是月票,3000元/月。
當地車主向記者出示的數張年票和月票顯示,表面看上去,它們並無“破綻”。
比如,某張年票的擡頭寫着“河南省罰沒收入統一票據”,時間是2013年8月18日,收款單位一欄寫着“永城市運管局”,繳款人是豫N××××,違法(章)事項是“未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處罰依據是《道路運輸條例》第6章第69條第5款,罰款金額3000元,加蓋永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公章。
某張月票的擡頭也寫着“河南省罰沒收入統一票據”,時間是2013年10月29日,收款單位一欄寫着“永城公路管理局流動執法大隊”,繳款人是豫N××××,違法(章)事項是《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33條第1款,處罰依據是《河南省交通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第1章序號13,罰款金額3000元,加蓋永城市公路管理局財務專用章。
記者查詢相關法律條文發現,罰款依據無誤。
已在永城跑了6~7年運輸的車主曹軍(化名)向中國青年報記者透露:“這些收據裏,有些是當時貨車被抓之後開的,有些是提前聯繫開好的,它們就相當於‘買路錢’。有了它,這個月運政和路政再攔你,就默認‘見票放行’了。”但曹軍同時強調:“這只是一個‘潛規則’,遇到好說話的可以,遇到領導較真的,你一樣得受罰。”
而在劉溫麗眼裏,每月向兩家主管部門“上供”3000多元,已經算是買了個保險。“這錢我認了,但給他們看票了,還堅持罰錢,是不給我留活路。”
罰款去向何處?調查組正在查賬
在一些當地貨車車主看來,劉溫麗“這家人太老實,太較真兒”,纔會做出這一極端選擇。但記者調查發現,11月14日的那次聯合執法,不過是壓倒劉溫麗的“最後一根稻草”。
早在那天以前,劉溫麗家已因鉅額罰款而進退兩難——“中途就想把車賣了,但貸款怎麼辦?只能硬着頭皮跑,有時候‘跑一趟,賠兩趟’。”
命運的轉折源起於今年4月。據劉溫麗的丈夫講,跑運輸以前,夫妻兩人的月收入加起來有3000元。“覺得不掙錢,就想自己幹”。半年前,劉溫麗和哥哥合夥貸款,買了兩輛貨車。“一輛車首付20多萬,分24個月還,每月還兩萬。”其丈夫現在想起來,仍懊悔不已,“誰能想到跑車的水恁深?”
永城人有跑運輸的傳統。記者瞭解到,這個位於河南省最東部的城市,是連接河南、安徽、江蘇、山東四省的交通要樞。“距永城最多兩小時車程的”安徽省淮北市,是附近建築材料的輸出中心,運往亳州、商丘一帶的石料、砂土,基本都要經過永城。而劉溫麗當時被執法人員扣下的貨車,正走在運石料的路上。劉溫麗家人向記者出具的罰款收據顯示,這半年來,其被罰,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因爲超載。
“在永城附近,100輛運石車裏,98輛都超載。不超載,就賠錢。”一位永城車主張輝(化名)這樣描述作爲車主的無奈。
張輝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從淮北往商丘運送一趟重約80噸的石料,固定收入約2000元。“但是油錢、司機工資、保險和保養費加起來,就得這個數。”張輝說,“如果按照覈定載重量55噸,根本是賠錢的。只有超過80噸的(部分),纔算你掙的。所以我們有句話叫:‘一趟剛夠本,兩趟賺半趟’。”
劉溫麗的丈夫證實了此說法。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出事以前,他家一輛貨車平均一天跑兩趟,一天合計下來,也就掙1000多元。“但是被抓一次,就幾千幾千地罰,有幾次還罰了兩萬多。有時候一個月下來,還了貸款,掙的不夠罰的。”
記者看到,一張來自安徽宿州公路管理局的罰款收據顯示,劉溫麗的貨車有一次曾因超載,被罰2.5萬元。
也就在劉溫麗心理接近崩潰之際,11月14日悄然來臨。
“這家人跑運輸,不認識幾個人恁行?”據資深車主曹軍觀察,今年以來,買月票、年票在永城當地,已經越來越不保險了。“每月額外罰款也要繳兩三千,這還是‘關係價’。”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手下有4輛車,按每輛車每月純利潤1萬多元計算,付給運政、路管部門的罰款就要佔去四五千元。“認識人的車主,1萬的罰款能通融到6000,‘跑精了’的車主被抓了,甩個幾百給他們拿去吃飯、抽菸,一個月(罰款)用不上一兩千。”
而在看上去堪稱貧困的劉溫麗家,她丈夫向記者坦承:“我們沒啥關係,抓一次,就給一次。說幾千,就給幾千,貸款從10月就還不上了。”
現在,讓當地很多貨車車主擔心的是,劉溫麗的遭遇似乎預示着“多年來,永城車主和政府之間‘相互給生路’的平衡要打破了”。“有一方壞了規矩,劉溫麗又老實,被逼得沒有一點辦法,纔會演變成這樣。”
對運政和路政兩個部門來說,那些爲數不少的罰款去了哪兒?據永城市公路局法制辦主任向媒體表示,超限站一年罰款數額大概300多萬元,“這個錢我們也不問”;而該市財政局稱,永城市交通局罰款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無私設“小金庫”的現象。
截至發稿,劉溫麗家僅從當地政府部門獲賠了3萬元醫藥費。記者持續聯繫永城市公路局季旭、高永福等相關當事人,但兩人手機均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永城市委宣傳部彭劍峯副部長告訴記者,河南省交通廳、商丘市政府已派人到永城調查此事,月票、年票與賬目的關係,也在被調查之列,有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