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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自廣東、江西、河南、四川、重慶、山東、安徽的八名殘障人士向教育部以及31個省級教育廳(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當地指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的法律依據以及制定該標準時的會議紀要;是否對當地頒佈的教師資格體檢標準進行殘疾歧視審查。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回覆。
作爲申請人之一的視障人士楊仁良曾於2011年做過一份《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殘疾歧視調查表》,當時調查顯示有21個省存在肢體障礙、視力障礙以及聽力障礙方面的歧視,還有部分省有關於五官是否端正、儀容儀表等與教育教學能力不直接相關的歧視性規定。當時,楊仁良聯合三名殘友向教育部遞交了一份建議信,提出統一全國教師體檢標準,修改各省體檢標準中的歧視內容。兩年過去了,楊仁良對《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殘疾歧視調查表》進行了更新,更新發現除了廣東省大面積刪除殘障歧視類條款,其他20個省(市、區)仍保留或部分保留殘障歧視條款。
據悉,最新調查結果是在2011年的調查基礎上進行的,對21個省(市、區)的教師資格體檢標準進行對比分析,發現依然存在大量的歧視條款。其他地區並沒有對原有的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做修改,依然保留原有的歧視條款。(記者萬靜)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