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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新聞比瑟瑟寒冬還讓人覺得冷:據報道,記者在河南省息縣調查時卻發現,該縣大量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困難人羣卻遲遲無法得到應有的供養資格。而相關工作人員對此的解釋是:五保戶只能死一個,頂一個。
把一個人的生活保障,建立在另一人的死亡基礎上,還有比這更殘酷的嗎?這則消息在網上被迅速轉發,引起了諸多網友的質疑:“從‘死一個,添一個’這句話裏,就不難感受到當地許多老人的那種‘絕望’,自己年紀越來越大,何時才能吃上‘五保’?難道自己吃上‘五保’還要盼着別人早死嗎?這是對人尊嚴的一種侮辱。”
變“五保”爲“四保”有違規定
雖然事後,相關部門做出了迴應:息縣民政局局長稱指標遞補有可能是個別村幹部所爲,並表示,息縣已派出7個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去各個村覈查此事。但這一回應並沒有平息網友對“死一個,添一個”的憤怒。
何謂“五保戶”?2006年,國務院公佈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週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條例還規定,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辦理喪葬事宜。供養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並根據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對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16週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供養對象,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然而,息縣卻變五保爲四保,縣財政一直沒安排喪葬費。
網友“多事”說:“支付給‘五保戶’的錢是一種‘救命錢’,任何人、任何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然而,息縣的做法,明顯是給本以很貧困的五保戶設置准入‘門檻’。”湖南師範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執行主任陳平凡指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五保供養的原則之一就是應保盡保。《河南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中也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且本人提出申請的村民,各級政府部門及村委會應當按規定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辦理。而在河南省息縣大量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困難人羣卻遲遲無法得到應有的供養資格。“河南息縣五保戶指標設限,只能通過生死頂替來將符合條件的人納入‘五保’序列,並且‘五保’實爲‘四保’,縣財政一直沒安排喪葬費等,這些行爲都是違反我國相關法律的原則以及規定的。”
“死一個,添一個”是政府逃避責任和“懶政”
“死一個,添一個”的政策讓當地很多符合五保條件的老人絕望,這也暴露了當地基層治理對老人“關愛”的缺失。中國正在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日益凸顯,尤其是在農村,老人們何以安度晚年?讓我們不得不思考。
按照報道所說,村幹部給出的理由是“上面沒給指標”,這個理由確實很可笑,但這又是現實。讓符合條件的困難人羣都能受到供養,需要地方政府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撐,換句話說,“五保戶”的供養需要地方出錢。但是,社會在進步,經濟也在發展,如果一直都僵化地按以前人數定指標,指標就成了“香餑餑”了,這既不尊重客觀情況,也無視了困難羣體的權利,更使五保供養制度不能根據鄉村底層人民的實際情況提供實際支撐。另一方面,這也反映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官員對困難羣體重視程度問題。很明顯,許多地方政府並不捨得在困難羣體身上多花錢。
正如網友“口腔潰瘍”所說:“息縣這‘死一個,添一個’不止是粗暴吝嗇,更應該說是地方政府明顯逃避責任和‘懶政’的表現。應該上下一起查!看查到誰身上!”
網友“捨我其誰”表示:“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讓每個人都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當然,也包括這些困難羣體。如果一定要對他們設指標限制,甚至讓本已貧困的他們花錢買指標,那些被納稅人供養着的‘官員老爺’們,你們還在那個位置上坐得住嗎?”
政策落實,監管很重要
政黨的穩定關鍵在於密切聯繫羣衆,促使黨與羣衆心連心;只有人心所向才能促使政黨持續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關心羣衆特別是困難羣衆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五保戶”的供養對象是農村中最困難、最特殊的弱勢羣體。對他們的保障是體現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職責和義務,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在人民羣衆中的威信。
儘管河南息縣這個情況屬於“個案”,但涉及到惠民政策在落實中被“打折”的現象卻是普遍的。網友“架子”說:“一些地方政府在搞政府形象工程、豪華宴請方面,不惜‘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但涉及到惠及百姓的民生項目,卻‘拿不出錢’。”
面對政策惠民措施背後存在政績“潛規則”和落不到實處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呢?
網友“民生優先”說:“這其中,監管很重要,地方政府爲何一涉及到民生項目就‘沒錢’了,應該查查錢到底用到哪裏去了?”
陳平凡指出,許多政策在基層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廢置抑或變形的狀況說明這些政策還需要完善。首先,應該在政策具體條例中明確規定“不得限制名額或是拖延辦理”等情況,保證需要保障的人都能得到保證;其次,像“五保戶”等涉及民生政策的款項應公開公正透明,集中採購所需物資,防範貪污、挪用、截留、私分款物;再次,還要嚴格規制各種監管程序,實現從審批到發放物資的全過程監控。
網友“鐘鼓樓”也給我們提供了另外一種思路:“像‘五保戶’供養、養老、低保這些問題,以前一直是由政府包辦,我們看到了,不但效果一般,政府還會落下‘埋怨’。那麼,我們能不能轉變一下思路,由政府向市場購買服務,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這樣的效果會不會更好呢?”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