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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5日電(記者李麗輝)財政部、科技部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在科技部歸口管理的國家科技計劃及專項管理中引入後補助機制,以充分發揮財政科技經費的引導作用,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推動科技和經濟緊密結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所謂“後補助”,是指從事研究開發和科技服務活動的單位先行投入資金,取得成果或者服務績效,通過驗收審查或績效考覈後,給予經費補助的財政資助方式。後補助包括事前立項事後補助、獎勵性後補助及共享服務後補助等方式。
事前立項事後補助,是指單位根據科技部發布的國家科技計劃或專項項目指南,結合自身研發需要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後,單位先行投入資金組織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取得成果並通過驗收後給予相應補助。
獎勵性後補助是指單位根據市場需求及自身發展需要先行投入資金組織開展研發活動,取得了有助於解決重大經濟社會發展問題的技術成果,經審查驗收通過後,給予相應補助。科技部面向社會發布公告,徵集解決重大問題的技術成果,並明確提出技術成果對解決問題應當達到的具體要求和獎勵額度建議數。
共享服務後補助是指對面向社會開展公共服務並取得績效的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經科技部、財政部績效考覈通過後,給予相應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