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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曝光“珠海和平三鳥批發市場動物檢疫工作存在不合規操作”等諸多問題。昨日,珠海市香洲區新聞中心官方微博發佈了香洲區動植物防疫檢驗所對此事的調查處理情況,其表示“對於違反規定的當班人員暫停檢疫出證權限,停發崗位津貼六個月,停發檢疫組正、副組長崗位津貼三個月”。
當事人停發六個月津貼全系統通報批評
據介紹,針對近期媒體報道和平三鳥批發市場禽類檢疫交一元即可過關等問題,12月11日上午,香洲區動植物防疫監督檢驗所立即成立調查組進駐該市場展開全面調查。
通報稱,經調查確認,12月8日下午,當班獸醫檢疫人員陳某違反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家禽屠宰建議規程》和檢疫出證的程序,在未覈查檢疫有關家禽產品的情況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12月9日,又在未對家禽產品進行認真細緻的檢疫和核對數量的情況下,開具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造成了不檢疫就出證並收取一元檢疫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
對此,有關部門對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責成當事檢疫員陳某作書面深刻檢討,調離原檢疫工作崗位,暫停其檢疫出證權限,停發崗位津貼六個月;責成駐場檢疫組作書面深刻檢討,停發檢疫組正、副組長崗位津貼三個月;在全區海洋和農漁系統內通報批評。
“松香”問題將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據此前媒體報道,市場內人員使用松香混合的蠟去鴨毛,而松香是一種工業助焊劑,含有大量過氧化物和重金屬殘留,不被允許用於食品加工。就此事,通報迴應,經調查組對屠宰現場調查覈實,發現該市場三樓鴨屠宰車間物資儲備庫有50多公斤疑似松香物質,但屠宰車間未發現使用松香物質。市場負責人李先生稱車間使用的脫毛物質均爲國家批准使用的脫毛蠟,並向調查組出示了兩份該類產品檢測合格證書。在家禽屠宰過程中使用工業松香作脫毛助劑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香洲區動植物防疫檢驗所將去函提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此調查處理。
“一元檢疫費”符合國家收費標準
通報迴應“收取一元檢疫費”問題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法進行檢疫需要收取費用,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2011]2021號)文件要求,家禽、家禽屠宰檢疫收費是0.03元/羽,零售商採購雞鴨的數量通常在30-50羽/批,每批收取一元檢疫費,完全符合國家收費標準要求。”
另外,通報還表示,對調查組查證覈實的和平三鳥批發市場的管理問題,香洲區動植物防疫監督檢驗所將深刻反思,吸取教訓。針對薄弱環節加大整改力度,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動物檢疫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