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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12月14日電(記者謝衛羣)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以防止新股發行重啓後對新股進行過度炒作。
與2012年兩份通知相比,此次《通知》內容上的變化主要有:增加了新股上市首日申報價格的控制措施,即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當符合《通知》第一條的規定,“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爲無效申報”;增加了“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爲開盤價”的規定;在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後公佈各類投資者相關交易信息,各市場參與人可以登錄上交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交易信息披露”欄目的“新股首日交易信息”項目進行查詢;刪除了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換手率達到80%時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即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換手率達到80%時,上交所不再對該新股實施盤中臨時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