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私設停車地鎖最高罰5000元,中心城內的收費停車場應當24小時開放、否則最高罰1萬元……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3月28日經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北京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鼓勵建設地下公共停車場
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建設公共停車場。
開發利用衛生、教育、文化、體育設施及道路、廣場、綠地地下空間資源單獨選址建設停車場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安全論證,徵求地面設施所有權人意見,提出建設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民防、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鼓勵建設的原則,依法辦理相應手續。
新建小區同步交付停車場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居住區等,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和規劃指標,配建機動車停車場。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停車場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停車場,不得將停車場改作他用,因實現原規劃用途將臨時停車場停止使用的除外。
實時公佈停車場分佈位置
本市建立統一的停車場信息管理和發佈系統,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信息實行動態管理,並實時公佈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分佈位置、使用狀況、泊位數量等情況。
臨時停車場按露天停車場收費
本市停車收費遵循城市中心區域高於外圍區域、道路停車高於路外停車的原則。
在居住區周邊街坊路或者衚衕設置臨時停車場,小區居民憑有效證明停車時,其臨時停放或者按月、按年租用停車位收費標準按照居住區露天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鼓勵單位停車場向社會開放
本市鼓勵單位和居住區在滿足本單位、本居住區居民停車需求的情況下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將配建停車場在非工作時間向社會開放;鼓勵單位和個人實行錯時停車。
依照前款規定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可以按照覈定的價格對社會車輛收取停車費,但不必須配建停車誘導系統以及停車誘導標識。
中心城收費停車場24小時開放
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在停車場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名稱、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車位數量及監督電話;按照覈定的價格收費,並出具專用發票;配置完備的停車設施標誌標識,爲停車人進出提供明確的引導,爲殘疾人提供必要服務;對停車管理員進行專業培訓、考覈;不得在停車區域從事影響車輛安全停放的其他經營活動;建立投訴處理制度等。中心城範圍內的停車場向社會開放並收費的,應當24小時開放。
道路停車泊位實行電子計時收費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有計劃地對道路停車泊位內的停車實行電子計時收費。
公共場所私設地鎖最高罰5000元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實際狀況以及維護交通秩序的需要,可以在道路上加裝隔離樁等設施,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挪移或者拆除。
擅自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迅速恢復交通;擅自在居住區公共區域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擅自在道路、居住區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恢復原狀,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換乘站及醫院設出租車上下客車位
解讀
街坊路或衚衕
可設臨時停車場
今年11月市人大代表視察停車管理情況時,市交通委運管局停車設施管理處處長史凱曾介紹,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機動車總量爲531.2萬輛,停車位僅276.3萬個,近一半車輛沒有正規車位可停。其中,城六區機動車總量達345萬輛,佔全市六成,但停車位僅198.1萬個,停車資源極爲緊張。
所以,今後本市核心區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考慮其所在區域內的居住停車需求,鼓勵建設單位在配建指標基礎上利用地下空間增建停車場。建設單位應當將增建的停車場對周邊居民開放。
既有居住區配建的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按照物業管理的規定經業主同意,可以統籌利用業主共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居住區不具備場地條件的,區、縣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在居住區周邊街坊路或者衚衕設置臨時停車場。
不能滿足居民停車需求的區域,區、縣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相關單位利用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等場所,設置臨時停車場。
解讀
電子收費已在
東、西城朝陽試點
停車電子計時收費系統即視頻監控系統、車位檢測系統以及電子收費終端(移動POS機)組成的三位一體的物聯網停車管理系統。今年年內,停車電子收費在本市東城區、西城區和朝陽區3萬多個路側車位率先試點。
解讀
停車泊位未備案
罰款1萬元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應當對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的運營服務實行質量信譽考覈,考覈結果向社會公佈。停車場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停車泊位進行備案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處1萬元罰款。
不配置完備的停車設施標誌標識,不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不對停車管理員進行專業培訓、考覈;在停車區域從事影響車輛安全停放的其他經營活動;不建立投訴處理制度等,有這些行爲中的任何一項,都會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停車場未實行24小時開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解讀
停車管理配套文件
將陸續出臺
爲落實《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市交通、規劃、發改、財政、公安、城管等部門還將陸續出臺一系列配套文件,對停車規劃、社會資本參與、居住區停車位建設補助、佔道停車特許經營、停車自治管理等內容進一步細化明確。(記者孟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