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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嬰幼兒奶粉生產巨頭——多美滋公司再次被爆出“質量門”,官司纏身。近日,消費者尚先生認爲多美滋部分型號奶粉涉嫌改變配方、不按標準生產,存在安全隱患,提出10倍索賠。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此案,將依法開庭審理。據瞭解,四川省工商部門不久前根據羣衆舉報已認定該款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做出行政處罰。據瞭解,消費者尚先生是職業打假人,在打擊商家的同時,其高額索賠問題,也讓職業打假再次引發爭議。
消費者:多美滋部分奶粉不安全
據尚先生介紹,今年4月6日,他購買了“多美滋1段優階貝護嬰兒配方奶粉900克裝”2罐,每罐單價249元,價值498元,後發現該產品有嚴重食品安全問題。他說,國家食藥監總局制定的《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應是“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製品(乳清粉、乳清蛋白、脫脂乳粉、全脂乳粉等)爲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其他輔料”。但是,多美滋該款奶粉的配料表顯示,排在第一位的卻是“植物油”。“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籤規定,各種配料應按加入量遞減順序排列。也就是說,在該嬰幼兒奶粉的配料中,含量最多的是植物油,而非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製品。很明顯,該款嬰幼兒奶粉違反了國家食藥監總局的上述規定,是不按法定條件、要求生產的食品。”
尚先生說,除此之外,多美滋該款奶粉在生產過程中,沒有按《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Q/AAAL0005S-2011)生產,添加了該標準所沒有規定的物質“植物油、牛黃酸、磷脂、氫氧化鈣、檸檬酸鈉”,存在不安全因素;而該標準中列明的物質“檸檬酸鉀、磷酸氫二鉀、磷酸氫鈣”,在涉案產品中卻未添加,存在偷工減料的嫌疑。“生產、加工食品,必須遵循‘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任何企業不能擅自改變配方、不按標準組織生產。多美滋公司的行爲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屬於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行爲。”據此,尚先生將位於上海總部的多美滋食品有限公司和他購買該奶粉的沃爾瑪超市和平路店一同列爲被告。他在起訴書中表示,因多美滋公司的行爲尚未造成人身傷害,根據《食品安全法》10倍賠償的規定,索賠4980元。
多美滋:奶粉安全可靠沒問題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多美滋奶粉曾多次被曝光有質量問題。尚先生此次起訴的多美滋奶粉問題,不久前四川省工商部門已經有過查處的相同案例。該案例中,四川省南充市工商局於今年11月15日作出行政處罰。記者看到該決定書認定多美滋公司的該款奶粉不符合《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該商貿公司違反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構成了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多美滋”奶粉的違法行爲。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爲,罰款人民幣6.5萬元。
記者多次與多美滋公司取得聯繫。該公司公關部王經理稱,“我們的產品肯定是沒有問題的。所有生產、產品檢測、遵循的企業標準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職業打假引爭議
採訪中,面對記者的詢問,投訴人尚先生坦承自己是一名職業打假人。職業打假人的打假行爲是否適當?社會上反映不一。很多商家和執法部門表示堅決反對,認爲這些人當中的某些人“惡意打假”,是知假買假,不是真正的消費者,擾亂了社會秩序。“他們經常打着打假的旗號,實際上是謀取個人利益。通常一買就是幾千元、幾萬元甚至更多,然後向商家要求雙倍甚或10倍的索賠。”很多商家被打假人揪住“小辮子”後,往往破財免災,有苦難言。不僅是商家,工商部門很多執法人員也對這些打假人表示排斥。“這些打假人很多都素質不高,以此爲生,惡意打假,把執法部門當威脅、敲詐商家的武器。”
不過,也有很多人對職業打假持“支持”的觀點。現在食品安全問題嚴峻,商家不誠信的情形普遍。很多消費者對問題商品沒有辨別、認知能力,防不勝防。假貨、問題產品的辨別,需要多方面專業的知識、技能,而且往往需要付出鉅額成本。去檢驗部門做一個鑑定動輒數千元、上萬元,讓普通消費者付這麼高的成本去維權不現實。但消費者去職能部門投訴,往往又“門難進”、“臉難看”,而且沒有這些需高昂鑑定費得出的司法報告,職能部門往往不予受理。在這種情況下,職業打假人的出現有利於商家違法違規行爲的暴露,有利於市場的規範運營。“執法部門管不到位,如果再不讓職業打假人打假,消費者就更沒有安全感了。”市民趙先生認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中消費者雙倍和10倍索賠的規定,是職業打假人得以生存的基礎,讓這些有專業技能的人自掏腰包、傾家蕩產去打假,既不現實,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商家之所以敢肆意妄爲,就是鑽法律的空子,違法成本過低。打假人索賠,是“讓商家爲自己的違法行爲埋單”,是社會進步的表現。職業打假人如果有“敲詐”、“勒索”商家的行爲,商家可向公安機關報警,自然有國家權力機關進行制裁,不能“因噎廢食”,否定職業打假的積極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