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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建設美麗天津,綠化美化城市是最重要的元素之一。爲了發展本市綠化事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生態宜居城市,本市將制定並出臺《天津市綠化條例》。爲更好地制定本“條例”,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將《天津市綠化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本報將“徵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進行刊發,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
建設項目綠地率明確規定
《天津市綠化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綠化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綠化規劃應當根據本市特點,利用現有地形、地貌、水體、植被和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條件、人文資源,以方便公衆爲原則,符合環境保護功能,提高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合理設置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生產綠地和各類林地等。
本市加強城市公園、森林公園、郊野公園、鄉村公園、綠道網絡建設,構築生態修復和保護系統,爲公衆提供更多綠色空間。各類建設項目的綠地率(綠地面積佔用地總面積的比例)應當達到下列標準:新建居住區綠地率,中環線以內不得低於35%,中環線以外不得低於40%。其中,用於建設公園綠地的綠地面積,不得低於用地總面積的10%。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的,綠地率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準。其中,外環線內側包括輔道用地綠帶不小於50米,外環線外側包括輔道用地綠帶爲500米。新建療養院、學校、醫院、體育設施、公共文化設施、機關等公共設施的綠地率不得低於35%,工廠區、倉儲區附屬綠地的綠地率不得低於20%,產生有害氣體及污染的工廠綠地率不得低於30%。新建供水廠、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的綠地率不得低於45%。城市河流、湖泊等水體周圍的綠地率和新建鐵路、公路的綠化帶寬度應當符合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有關技術標準。城市生產綠地的面積不得低於城市建成區總面積的2%。
對於城市綠化率的規劃,您覺得是否合理?
公園綠地建設提出細節要求
已建成的公園綠地的主要樹種和綠化景觀不得隨意變更。城市綠化範圍內國有建設用地閒置3個月以上的,土地使用人應當按照臨時綠化標準和要求在6個月內進行臨時綠化,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公路時應當種植行道樹,同一道路的行道樹應當有統一的景觀風格。種植行道樹應當選擇適宜本市實際的樹種,按照技術規範種植,並符合行車視線、行車淨空、道路照明和行人通行的要求。在城市主幹道路上種植的行道樹胸徑不得小於8釐米。依託水系、道路、公園綠地、防護林帶等自然資源和線性廊道,統籌規劃和建設縱橫貫通的綠道網絡,堅持自然生態、簡約多樣,爲公衆提供便捷舒適的慢行、健身、休閒空間。七裏海、八仙山、薊縣中上元古界、盤山、北大港、官港、大黃堡、團泊、寶坻青龍灣等自然保護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保護其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保護其特有的動植物物種資源,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郊野公園建設應當遵循大綠、生態、自然、野趣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地形地貌、水系、林木,保護原有生態系統,林木綠化面積不得低於可綠化面積的85%,並優先選用鄉土樹種。嚴格控制在郊野公園內建設遊藝娛樂設施和餐飲住宿設施。
您對本市公園綠地建設還有哪些建議呢?
隨便破壞綠地將被嚴格處罰
禁止下列損害綠化及綠化設施的行爲:向綠地、樹穴傾倒有毒有害物質;佔壓綠地,損害樹根、樹幹、樹皮,利用樹木搭建違章建築;在樹木或者綠化設施上懸掛廣告牌、照明燈具或者其他物品;在綠地內取土、用火、燒烤;
其他破壞綠化及綠化設施的行爲。在城市綠地範圍內擅自增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限期改正,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閒置土地不進行臨時綠化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臨時綠化面積處以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未經批准擅自遷移、砍伐樹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植;擅自遷移的,並處以樹木基準價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擅自砍伐的,並處以樹木基準價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對於綠化設施和綠地保護,您認爲處罰力度是否到位?
意見直接寄送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地址:和平區解放北路201號,郵政編碼:300042;也可以通過電話或者電子信箱反映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電話:83606654、83606653,電子信箱:lvhuatiaoli@tjrd.gov.cn。收集意見起止時間爲12月18日至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