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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期,交管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使用其他車輛臨時號牌、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機動車漏檢、牌照丟失未補領等違法行爲多發。而多發原因之一在於部分車主或駕駛人未注意或不清楚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交管部門提示駕駛人一定要走出法規誤區。
12月4日11時30分,塘沽查驗交警在津京塘高速公路入口處攔檢一輛臨時牌照的銀灰色豐田轎車,發現該車前風擋玻璃處放置的津FY××××臨時牌照屬其他車輛,交警立即查扣了該車。調查中,駕駛人侯某介紹說,車是上週剛買的,正駕車準備去車管部門申領牌照,臨時牌照是買車時汽車銷售單位給的,他沒有注意。據瞭解,查驗交警12月份以來已查獲4起類似案件。當然,也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或圖省事,故意挪用其他車輛臨時牌照。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購買新車後,申領的臨時牌照注有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簽註日期、簽發機關等,駕駛人領到臨時牌照後應逐一覈對相關信息。覈實無誤後,粘貼在車輛前、後擋風玻璃的右上角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此外,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機動車未按時年檢繼續上路、牌照丟失未補領繼續上路等違法行爲最近在交警執法中也多次被查獲,僅11月份,查驗交警就查獲280起漏檢違法行爲。交管部門提示車主和駕駛人,一定要對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心中有數”,不要等到被交警查獲,再爲自己“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