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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書院中國基金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李亞鵬在發布會上對近期受到的質疑做出回應。18日,微博爆料人周筱贇在微博、網站上舉報李亞鵬,指其違規注冊書院中國基金會,借公益斂財。周筱贇稱已就此事向北京民政局實名舉報。
網友“落魄書生周筱贇”曾在網上揭露“盧美美”中非希望工程問題、中華兒慈會48億巨款消失、鐵道部12306網站投入超5億、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利益門等事件。
18日,周筱贇通過其加V認證的微博舉報李亞鵬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書院中國基金會涉嫌多項違規,包括基金會屬於非公募基金會,卻違規使用“中國”字眼;李亞鵬在擔任書院中國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時,同時違規擔任另一個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該基金會2012年度工作報告顯示,2012年度的總收入為240萬,總支出為37.6萬多。而他們用於公益事業支出、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行政辦公支出三項之和為31.8萬元,比總支出少了5萬多元。周筱贇稱,李亞鵬借公益之名斂財開發酒店和房地產,自己已經向北京市民政局實名舉報。
-回應
>>基金會
配合民政局調查
昨天下午,書院中國基金會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李亞鵬本人也出席了發布會。基金會一名理事稱,基金會積極和民政局溝通,配合調查。對於法人代表違規注冊的質疑,李亞鵬表示,民政局會在15天內向公眾公布調查結果,“現在基金會代表政府部門發言不合適”。對於借公益斂財的說法,基金會理事和晶稱,基金會所有的公益基金共240萬是李亞鵬的個人捐贈。李亞鵬介紹,目前基金會有19個工作人員,但只有3人的工資由基金會支出,其他由他自己支付工資。
此前有媒體稱,書院中國基金會的辦公地點位於一家名叫“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內,而李亞鵬也是中書控股的董事長。李亞鵬對此稱,“中書控股和書院中國沒有關系,只是在一起辦公,之所以共用一個辦公室,僅僅因為資金短缺”。最後李亞鵬表示歡迎大家質疑,“如果我們真的有錯誤也會積極改正。”
>>爆料人
李亞鵬避重就輕
對於新聞發布會上的回應,周筱贇稱李亞鵬一直在避重就輕,“李亞鵬是北京美麗春天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時又是書院中國基金會的法人代表。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李亞鵬是用偽造的材料以欺詐的方式向北京市民政局騙取了基金會注冊的資格”。周筱贇說,如果一個人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同時又是一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那麼基金會與企業之間洗錢就太容易了。
記者登錄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發現,信息顯示,書院中國法定代表人為李亞鵬,成立日期為2012年5月。而在工商局的企業信息查詢顯示,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為李亞鵬,成立時間為2001年6月15日。
周筱贇表示,如果李亞鵬覺得這是誹謗,他歡迎李亞鵬使用法律手段,“我已經做好了應訴的准備”。
>>民政局
若屬實將會處理
20日晚上,北京市民政局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2012年5月,李亞鵬等設立人在北京市民政局依法登記了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該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針對舉報人周筱贇反映的該基金會法人任職違規、以公益名義斂財等問題,市民政局社團辦已在依法調查,如情況屬實,將依法處理。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北京市民政局社團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基金會設立人在其他機構擔任法人之後,不能在基金會再擔任法人。因為信息獲取難度大等原因,民政部門在登記時履行“形式審查”,即個人作出聲明,承諾沒有擔任其他機構法人代表,原則上就視為值得信任。這位負責人介紹,如果發現違規,相關部門會責令基金會整改,要求變更基金會法人代表或者基金會法人代表辭去其他機構法人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