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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資“扶老”,企業創新產品,皆令人稱許。但相關管理部門在招標時,是否自己測算過費率,避免了當“冤大頭”的風險?保險公司在銷售時,是否把條款明白告知了投保人?這些問號解不開,老百姓心裏不踏實
12月16日,北京市開始銷售“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不到兩天就賣出近7000份。意外險新產品熱到這個程度,在我國保險市場前所未有。恐怕,連產品開發商中國人壽也要“意外”了。
“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熱賣,自有道理。由於風險高,各保險公司對於老年人向來“繞着走”。加之,年均15元的保費,與動輒幾百、幾千元的其他人身險產品相比,實在太便宜、太具有吸引力了!通往空白地的市場“橋樑”搭起來,難以負擔的價格“門檻”削下去,出現井噴式銷售,符合市場邏輯。
不過,15元保費聽着便宜,可細看看,“限定條件”還真不少。比如,乘坐地鐵、公交、出租車發生意外賠,步行、乘私家車就不賠;在政府支持的體育場地發生意外賠,在自家社區廣場鍛鍊時發生意外就不賠……對那些喜歡“宅”在家裏、或者“閒散大仙”般幾個老夥伴湊在一起自得其樂的老人,這款保險很可能“不保險”。
據瞭解,北京市的“老年人意外險”不是純商業經營。保險公司稱,在微利經營的前提下,每份保險保費是17元。即每賣出一份保險,財政補貼2元。老齡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之所以該保險對責任範圍做了種種限定,一是考慮老年人個體、財政補助的經濟承受能力,二是爲了凸顯政府社會管理的導向——支持老年人到“外面去”,參加集體活動。此外,約7萬名擁有北京戶籍的60歲以上低保人員、農村“五保”對象等弱勢老年人羣體,由財政出資投保。
政府出資“扶老”,企業創新產品,皆令人稱許。但仍有兩件事讓人不踏實:
其一,每份保險補貼2元、財政出資爲7萬人投保,相當於政策性保險,“補”的可都是納稅人的錢。相關管理部門在招標時,只是簡單對比了各競標公司的報價呢,還是自己根據風險需求、成本預算測算過費率,避免了當“冤大頭”的風險?當然了,萬事開頭難,頭幾年定價高了也沒關係,既然本質是“政策性保險”,能不能參考農業險,要求保險公司將上年過高的利潤盈餘滾入保障基金中,用於“大災”時的救濟呢?或參考交強險,提高保額或降低保費呢?這些問號解不開,老百姓心裏不踏實,那些“宅”在家裏沒有享受到財政“風險補貼”的大爺大媽們,心裏肯定不痛快。
第二,保險公司吃螃蟹該得到鼓勵。可是,鑑於以往保險營銷員專門挑老年人下手進行誤導的教訓,在銷售這款專門爲老年人開發的產品時,是不是該額外多些明白告知呢?記者拿到的“保險卡”三摺頁,條款部分字太小,雙眼1.2的視力看起來都很吃力。如果沒看清種種責任限定,只憑“15元保5萬”的宣傳,那大爺大媽們肯定是要排隊投保的呀!保險公司有沒有在銷售網點用告示牌、電子屏幕把條款用大號字告訴大爺大媽呢?要是沒有做到這些,將來會發生多少理賠糾紛?兩天賣出7000份,叫人越想越不踏實。
這些年,銀行保險因爲誤導成災被勒令叫停,重創壽險業;農業保險市場初開時野蠻拓荒,各公司爲重贏信任煞費苦心。而今,隨着我國進入老齡社會,老年保險市場必然會在政策扶持下漸成規模,成爲衆商家爭搶的“新大陸”。今天這份15元的“老年人意外險”似乎不起眼,但其中暴露出的問題,值得深思。
《人民日報》( 2013年12月23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