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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發改委獲悉,爲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工作,本市制定《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公安機關根據市發改委公佈的年度積分入戶指標計劃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佈的積分入戶人員名單,辦理用人單位或本人申請的積分入戶工作。
細則規定,申辦積分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有本人產權住房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產權住房的,應當申請在該住房的坐落地址登記非農業家庭戶口;在本市無本人名下住房的,應當申請在本人所在單位登記非農業集體戶口;在本市無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單位不具備設立集體戶口條件的,應當申請在所在單位坐落區縣的人力社保部門下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登記非農業集體戶口。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應當自市人力社保局開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證明書》之日起6個月內,到申請入戶地所在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提交申辦積分入戶材料。
“與其他實行積分入戶的城市相比,天津的積分入戶制度門檻更低,面向幾乎所有的勞動者,信息化程度也更高,我們建立了一個聯辦系統,集中了很多部門在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實現了網上預約、網上排隊、網上提交。申請信息提交到受理窗口後,各部門分別審覈,由系統進行綜合排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規處副處長曹永傑表示,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可以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次辦理。(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