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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30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30日發佈了《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解讀時指出,由於財稅體制不夠完善,地方政府財力有限,普遍通過舉債彌補資金缺口。一些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觀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盲目舉債發展。
陳塵肇指出,此次審計發現政府性債務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年均增長19.97%;二是部分地方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有的地區債務率已經超過100%,債務償還壓力較大;三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單位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等。本次審計還發現並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涉嫌違法違紀案件線索51件,涉案人員69人,有關處理結果將適時公告。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陳塵肇分析產生問題產生原因時指出:
一是我國經濟、社會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市政建設、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建設都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但由於財稅體制不夠完善,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基礎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存在資金缺口,地方普遍通過舉債彌補資金缺口。
二是一些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觀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經濟增長,有較強的投資衝動,盲目舉債發展,加之對地方政府及領導幹部考覈機制缺乏債務管理約束,致使部分地方的政府性債務增長較快。
三是國家從法律層面未賦予地方政府舉債權,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加之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法制意識不強,違規融資、違規使用債務資金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雖然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一些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相關規定,但在政府性債務的預算管理、規模控制和風險預警等方面管理仍顯薄弱,制度執行也不到位。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