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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被業主隔起了小單間,樓頂也被砌起了小樓,福州金山桔園路某樓盤的業主們,反映違建未果,請來施工隊幫拆除。30日,該小區一業主反映,小區內幾座高層單元樓頂及地下室公共空間,被多家住戶隨意搭蓋。律師表示,若是公共空間,任何人都無權擅自改建,但其他業主請施工隊拆除的行爲也違法。
業主:地下室被隔單間頂樓建平房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該樓盤的23號單元樓。業主陳先生帶記者來到該樓地下室,地下室敲砸聲不斷。陳先生說,這是業主們聯合請來的施工隊正在拆除業主私自搭建的圍牆。陳先生說,交房時地下室原來只有承重柱,沒有圍牆,懷疑被一樓業主私隔成單間,而一樓地面與地下室間的隔層被打出了一個大洞,搭蓋的業主拿不出地下室產權證。陳先生擔心,擅自改變地下室結構會危及整棟樓的地基。記者來到相同戶型的地下室,看到只有幾根承重柱,沒圍牆。
記者又來到23號樓18層天台,這裏蓋起了兩間一層小平房,一處平房搭了水池,裝了空調,另一處門前有小花圃。陳先生說,這些小樓是去年搭起的,23、19號樓等在內的約4座高層單元都有類似現象。記者看到平房牆上被業主們噴上了“拆”字。
物業:樓頂平房屬違章搭蓋
採訪中,記者恰逢23號樓18層一間小樓的搭蓋業主。這對夫婦稱,樓頂交房後不久就出現開裂漏水現象,地磚與排水渠都是他們花萬元翻新的,且天台常有人開了門不鎖,導致有小偷翻入他家行竊。同時,開發商也承諾天台部分可由頂層住戶使用,這是他們應得的權利。
記者聯繫了該小區開發商,相關負責人稱,住戶反映的問題他們剛瞭解到,要待工作日覈實後再處理。小區物業潘主任表示,已陸續接到多家業主反映,樓頂上的建築屬違章搭蓋,但他們只能勸阻,無權強行拆除,至於地下室產權歸屬,他們不瞭解。
律師:應由部門拆除
記者聯繫上倉山區市容執法局,對方稱,若正在施工他們可組織馬上拆違,但已建成的違章建築拆除難度大,涉及違章認定、進入住宅手續、拆卸及搬運成本,需向區裏統一報批執行,處理期較長,辦法多是凍結搭蓋者的房產。工作人員表示,將會前往查處。
對 此,廣東國悅(福州)律師事務所洪序耿律師表示,通常情況下地下層只被當作地下車庫,開發商要賣給一戶業主使用,需經當地規劃部門審批。而該小區地下層常 年閒置,基本可判定是公共財產,任何業主都無權擅自改建。但其他業主請人來拆除,這也是違法的。由政府部門認定違章,再授權給城管部門執行拆除,纔是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