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趙金龍撰著的《股東民主論》一書,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該書着眼於股東權益保護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對股東民主相關問題進行了較爲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學術補缺意義和現實指導價值。
填補了系統研究股東民主的學術空白。從公司起源和本質來看,公司是股東投資和營利的工具,各國公司法無不將保護股東權益作爲第一目標。發展股東民主,就是要尊重股東的公司所有者地位,讓公司管理層勤勉盡職,爲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服務,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股東民主對於公司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我國學界在這方面的系統性研究還比較欠缺。該書填補了這一學術空白。該書首先界定了股東民主的內涵,明確了股東民主與公司治理的關係,闡述了股東民主的理論依據,從而爲分析股東權益保護與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問題提供了理論框架。在此基礎上,該書揭示了導致我國股東民主扭曲和異化的法律制度因素,探討了發展股東民主的制度選擇、外部環境和社會條件等問題,引導人們從多個視角理解股東民主保護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實質。可以說,這些研究澄清了關於股東民主的一些理論認識問題,豐富了公司法學理論和公司治理理論。
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實踐中,股東地位和合法權益時常遭到損害,如管理層內部人控制、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等現象,以至於公司治理目標出現迷失,股東民主遭到扭曲異化,甚至陷入無人問津的境地。對此,如果不加強制度約束和治理,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就會面臨嚴峻挑戰。針對這些問題,該書深入闡釋了造成我國股東民主異化和公司治理低效的各方面因素,並通過對股東民主立法和實踐的國際比較考察,爲我國股東民主制度建設和公司治理結構完善提供了操作性較強的具體建議,如對電子委託書徵集、電子股東論壇、股東網絡投票等進行了制度設計。這些對策建議,體現了對公司本質的認識,也體現了股東民主制度設計在信息化時代背景下的與時俱進。這些制度的實施將有助於矯正股東民主異化問題,提升我國公司法的技術含量和可操作性,進而有助於股東行使合法權利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人民日報》( 2013年12月31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