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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省會、副省級城市中排第4名本報訊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廣州市創建工作協調小組會議獲悉,今年國家統計局對127個全國文明城市(區)和提名資格城市進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測評結果於日前在中國文明網公佈,廣州市在全國省會、副省級城市中排第4名。
從2009年啓動新一輪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以來,廣州先後經歷了4次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和一次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成績持續穩定並保持在全國、全省前列。主要經驗在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堅持把創建文明城市作爲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質、城市硬環境軟實力的重要抓手;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引領,以“講文明樹新風”爲主線,深入實施市民素質提升工程,發揮市民的創建主體作用;強化責任分工,大力實施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創建成果;堅持以測促創,開展文明程度指數測評,推動文明城市建設常態化、制度化。
爲鞏固創建成果,12月下旬市文明辦、創建辦會同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對全市12個區、縣級市和9個重點市直單位開展了第四季度文明程度指數測評。
各區、縣級市測評平均分爲87.96分,天河區、蘿崗區、花都區、越秀區、增城市、番禺區排名靠前。市直部門專項測評全市平均分爲88.72分,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文廣新局、市林業園林局成績排名靠前。
測評結果顯示,各地各部門紮實推進文明城市建設,各項主題教育活動蓬勃開展,市民對治安環境、校園周邊環境、公共交通行業管理、社區垃圾分類等評價較高,在人際交往方面展示出文明有禮、友愛互助的良好風尚。
但是,市民對道德講堂、道德模範評選的知曉率和參與率,車站、廣場、集市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以及交通秩序等評價偏低。實地考察顯示亂擺賣、佔道經營,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爲較爲突出。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