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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交管部門瞭解到,1月1日起,2014年度機動車檢驗和大中型準駕記錄駕駛人審驗等工作全面啓動。機動車車容車貌不符標準將不予上線驗車,駕駛人審驗時須填報《身體情況申報表》,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滿須參加學習教育。
- 機動車檢驗
據瞭解,凡機動車行駛證簽註“檢驗合格至2014年某月有效”章的,應按檢驗合格有效章簽註日期對應的月份參加檢驗,也可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提前檢驗。
爲避免月底集中辦理檢驗手續出現長時間排隊等候的情況,當月應檢車輛可按號牌尾字號,在對應時間段內辦理檢驗手續。具體對應方法爲:號牌尾字號0至5的車輛,可在每月1日至15日內辦理檢驗手續,號牌尾字號6至9的車輛,可在每月16日至月底辦理檢驗手續。
機動車存在車容車貌不整潔、車身鏽蝕、車體變形、發動機艙不整潔等情況的;在用貨車、掛車,未按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或者破損不全的;總質量大於3500kg的載貨汽車、掛車,未安裝符合規定的側面和後下部防護裝置,或者強度明顯不足、破損不全的;汽車未配備三角警告牌的,一律不予辦理上線檢驗業務。此外大中型客貨車輛和危化品運輸車輛,每季度還需進行一次臨時檢驗。黃標車輛須到具備簡易工況法檢測設備的機動車檢測站進行檢測。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未按規定期限參加檢驗繼續上路行駛的,可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誌的,可依法予以罰款50元、記1分處罰。
- 駕駛人審驗
持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以下簡稱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記錄駕駛證,無交通違法記分的駕駛人,應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所屬支隊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持有上述準駕記錄且有交通違法記分的,以及持有上述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參加學習教育取得教育憑證後,還需到所屬支隊接受審驗。新取得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也應當到所屬支隊參加學習、教育。此外,機動車駕駛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後三十日內向所屬支隊備案。
駕駛人在審驗時,存在交通違法行爲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等情形的,不予通過審驗。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連續3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將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逾期未審驗仍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可予以500元罰款處罰;年齡在60週歲以上,在1個記分週期結束後1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3個記分週期結束後1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依法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可處200元罰款。記者李柏彥通訊員焦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