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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下午,天津市綜合整治交通秩序專項工作會議召開。爲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決定自2014年1月起,圍繞非法運營、非法上路、非法佔路“三非”問題,採取綜合措施治理機動三輪車(即以電動、燃油等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以及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四輪車,以下簡稱機動三輪車)。
76家企業100多種車型多數不合格
本報曾經多次對機動三輪車銷售及“三非”問題進行過報道,在採訪中不少市民對於無序銷售這一環節深惡痛絕。在昨天的專項會議上,記者瞭解到本市共有76家生產機動三輪車的廠家,其中有53家企業,屬於員工在10人以下的“小作坊”。
據瞭解,這76家生產機動三輪車企業大多數都是規模很小的“家庭式作坊”。據相關部門公佈數字顯示,員工在10人以下的企業共有53家,員工在10人至20人之間的共有25家,而超過20人不滿100人的企業只有6家。其中,年產達到100輛的企業就有12家。從目前相關部門掌握的情況來看,這些企業所生產的100多種車型,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產品,都在此次整治的範圍內。
明確治理對象 確定治理範圍
天津市對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高度重視,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定製了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明確治理對象是非法運營、非法上路、非法佔路的機動三輪車,治理範圍爲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及區縣政府確定的區域。
在治理區域內,提出“取締——規範——拆解”的目標,即取締“三非”的機動三輪車,並全部進行拆解。規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城市快遞配送車輛和專項作業車輛,努力打造平安暢通的道路出行環境、文明有序的客貨運秩序、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面貌。
目前,天津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工作已經啓動。從2014年1月至4月底,是宣傳、回購等妥善處置階段,回購日期截止至4月30日。從5月1日開始,進入集中整治階段,相關部門將依法對“三非”機動三輪車進行治理。
八項措施保證市民合法權益
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涉及擁有者的切身利益和相關行業發展,特別是許多擁有者是困難羣衆和老年人,本着保障人民羣衆需求,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天津市在《實施方案》中明確了八項措施,提出了完善的安置幫扶政策:
一、對本市戶籍健全人使用的機動三輪車,按照車主自願的原則,由各區縣政府組織評估收購,回購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付車主,期限爲2014年1月初至4月30日。具體收購辦法由各區縣確定。
二、對本市戶籍殘疾人使用的機動三輪車,不符合我市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登記種類的,實施以舊換新,置換後的新車實行登記上牌管理;符合本市登記種類的,可直接登記或以舊換新;對不符合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條件的殘疾人,其機動三輪車處理參照第一條政策執行。辦理殘疾人專用代步車以舊換新手續期限爲2014年1月初至4月30日。
三、對各區縣組織回購的機動三輪車和以舊換新的殘疾人機動三輪車,都要送到指定地點進行拆解,實現資源的回收再利用。
四、對快遞企業,採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的輕型、微型封閉貨運汽車,在車輛註冊登記、駕駛人培訓、道路通行、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方面給予支持。
五、對環衛、園林等專項作業使用的機動三輪車,由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外觀標識、規範管理。
六、對因取締機動三輪車,失去主要經濟收入來源的本市戶籍人員和家庭,根據不同情況分類進行安置救助,主要採取託底安置、困難救助、鼓勵創業等措施。
對有就業意願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提供就業崗位,並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同時,提供勞動保障政策諮詢、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給予養老、失業、醫療等三項社會保險補貼。
對有創業意願的人員,可提供免費創業培訓。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資金扶持,貸款總額最高50萬元。
對生活出現暫時困難,且不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
七、對安置機動三輪車從業人員再就業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在減免相關稅費的基礎上,再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八、殘疾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公共汽車。(新報記者李柏彥攝影新報記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