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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涉嫌爆炸罪的於某被蘭溪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9日下午5點左右,蘭溪的項女士經過自家門口時,發現路中間有一塊水泥塊。她彎腰搬起水泥塊,扔到了旁邊的花壇裏。項女士轉身才走了兩三米,身後突然發生了爆炸。
“聲音很響,就像放煙花一樣,火星四濺。”項女士聞到一股很濃的汽油味,她回身查看,發現那塊水泥不見了,四周散落了很多碎玻璃、碎水泥渣和螺絲釘。就連房子二樓、三樓的陽臺上,也掉落了很多爆炸物殘渣。
幸運的是,項女士並未被這些碎片傷到。
警方接到項女士報警後介入調查,在現場,他們找到了一個還未引爆的爆炸物。並以此確定,這是一起人爲的爆炸事件。經過現場遺留物指紋比對,工程師於某被警方鎖定。
今年58歲的於某是蘭溪人。聰明好學的他本是專科學歷,憑着自學考出了機電工程師,同時還持有高級電工證和高級製冷工證。因爲早年喪妻,去了外地闖蕩,在武漢謀得了一份體面的工作。
他爲什麼要製造這起爆炸事件呢?原來是爲了報復。
2012年夏天,身在武漢的於某接到蘭溪女子蔣某的電話。蔣某曾和於某一起做過生意,她的老公跟於某有些財務糾葛。蔣某的老公意外觸電身亡,她想和於某把財務問題解決了。
哪知道,一來二去,兩個人電話短信不斷,關係也迅速升溫。不久之後,蔣某向於某表白,想和他在一起。
2012年12月2日,於某辭職,拋下武漢的一切,回了老家蘭溪。
但是,經過一段時間近身交往,蔣某發現,脾氣有些急躁的於某並不適合自己,於是提出分手。
於某不甘心,向蔣某求婚,遭拒。“她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差,給她買東西也不要,連搬家了也不告訴我。”
於某覺得受了欺騙,傷了男人的面子,於是產生了製作炸彈報復蔣某的想法。
2013年10月間,於某在家中使用電路、火藥、玻璃瓶等,經過多次試驗,製作了兩枚炸彈,外形看上去就像水泥塊一樣。事發當天,於某到義烏勞務市場僱傭了一名外地人,將炸彈安放在了蔣某可能出現的地方。哪知道,與兩人毫無瓜葛的項女士經過,搬動“水泥塊”觸發了炸彈,引發爆炸。幸運的是,項女士沒被傷到,逃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