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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如今,由高樓大廈形成的城市天際線已經成爲“美麗天津”的重要標誌,但清洗、保養這些建築物卻是一項不簡單的工作。建(構)築物清洗行業是城市發展中興起的新興行業,也屬於高危作業工種。日前,本市發佈《建(構)築物外牆清洗保養技術規範》地方標準,既突出保障長時間吊在高層上進行高空作業的“蜘蛛人”的安全,也對清洗保養作業提出了要求。
據不完全統計,全市目前已經有6000多幢高層建築,從事建築物外牆清洗保養的有近百家企業、千餘從業人員。過去建築清洗保養市場存在着施工企業不規範、材料不規範、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等特點,針對此種情況以及本市近年來高層建築加速增加的態勢,由天津市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主編,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協會及天津市市容環境工程設計研究所參編了該《規範》。3月3日起正式施行後,施工企業應按照該《規範》進行作業,購買服務的“甲方”也可以按照《規範》對施工情況進行驗收。
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祕書長張範介紹,《規範》要求施工單位針對要清洗的建築物的特點首先進行勘察與瞭解,掌握建築物的結構和污染性質,對現狀有了解後製定清洗方案。《規範》的另一個特色是突出了環保的要求,其中包括不得使用pH<4或pH>10及含有氫氟酸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清洗保養材料。因爲超過標準的材料對建築物有腐蝕,腐蝕後的東西擴展到大氣中對人身體會有影響,所以這方面將嚴格標準、加以杜絕。最後是把作業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包括要求施工人員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和防護手套,穿防滑工作鞋、防護服,帶好安全帶,經安全員按規章逐項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高空清洗保養作業。對吊籃、高空作業平臺等設備的使用也提出了具體要求。
《規範》明確,清洗保養作業前應測定作業點的風力,風力超過5級時,不得進行高處作業;風力超過4級時,不得使用座板式單人吊具進行高處作業。在雨雪、濃霧、凝凍、雷電天氣以及夏季氣溫超過35 ℃冬季低於5 ℃時,不應進行清洗保養作業。夜間也不得進行高處作業。在環境保護方面,《規範》提出,清洗保養作業應避免廢水四濺,沖洗的廢水應排入就近的污水管道;砂洗作業時應採取一定的空氣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揚塵污染;應採用低噪聲的清洗保養設備,並採取降噪措施。清洗後的外牆飾面不應存留酸、鹼、砂等殘留物質,落砂應回收利用,清洗劑殘液進行收集和妥善處理.
在執行方面,張範表示,現階段,市容系統將對建(構)築物清洗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使他們熟知施工作業的工藝、清洗保養應配置的設備以及材料和驗收的質量標準,特別是如何確保安全作業的具體措施。此後,相關行業協會也會對企業作業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建議建(構)築物的業主自覺按《規範》要求,選擇有資質的服務企業定期對自己所屬有的建(構)築物進行清洗保養,使之保持清潔靚麗的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