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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委網站(http://www.sac.gov.cn)近日發佈公告,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第1部分:通則》於2013年12月31日發佈,自2014年7月15日起實施。
近年來,隨着我國國際地位不斷提高和奧運會、世博會等大型國際活動成功舉辦,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成爲我國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成爲政府語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務。但是,目前一些城市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普遍存在不規範、不得體等問題,急需制定統一的外文譯寫標準,社會各界對此十分關注。爲此,教育部、國家語委於2011年5月啓動了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規範的研製工作。該規範將涉及英、俄、日、韓4個語種,涵蓋交通、旅遊、文化娛樂、體育、教育、醫療衛生、郵政電信、餐飲住宿、商業金融等領域,內容包括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的規則、示例等。
2011年8月,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成立課題組開展了《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的研製工作。第1部分《通則》發佈後,涉及交通、旅遊等領域的9個分則即將研製完成,並將啓動俄、日、韓三個語種譯寫規範研製的調研工作,最終形成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的系列國家標準。
做好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規範工作是促進我國對外開放的現實需求,同時也是傳播中國理念、提升中國國際形象的重要途徑。該標準的發佈是教育部、國家語委在標準制修訂方面的重要成果,將對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起到重要的引導和規範作用。
該標準近期將由中國質檢出版社出版。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