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11日電(記者許志峯)中國證監會10日發佈修訂後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6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自公佈之日實施。修訂後的規定增加了對信託、財富管理等創新業務和高風險領域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相關風險的計量方法、風險計量體系的重大變更和相應資本要求變化的披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