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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去年12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財政廳會同省紀委等6家單位,對省直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的“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發現,各省直部門積極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若干規定,樹立過緊日子思想,2013年“三公”經費總支出下降,去年1月至11月比上年下降22.75%。
2013年12月10日,省財政廳下發了《江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三公”經費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專項檢查工作;12月10日至16日,115家省直部門按照要求進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礎上,12月17日至25日,省財政廳派出6個檢查組對省衛生廳、省住建廳、省工信委等18家省直部門進行了重點檢查。通過專項檢查發現,近兩年“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存在部分違規問題,但2013年違規金額較上一年大幅下降;查出的違規金額,2012年爲7319.81萬元,2013年1月至11月1957.67萬元。
檢查還發現,“三公”經費使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有的部門“三公”支出項目和標準界定把握不嚴格,公務接待費與會議費在會計覈算中經費混用。2012年,未嚴格執行規定的接待標準,有些單位存在超標準接待。二是公務用車購置數量和標準控制不嚴格,有的單位車輛配置數大於編制數。三是單位預算與實際結合不緊密,有的單位“三公”經費開支超出年初預算,爲了在賬面上不突破預算,將“三公”經費列入其他會計科目覈算。
對此,省財政廳相繼下發了《關於規範省直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購置費用預算管理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的通知》、《省直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標準及接待經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進行了規範,建立長效機制。(記者李冬明)
(來源:江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