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強捐現象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就在於其有慈善和公益作馬甲,使其並沒有以亂收費定性,因此很輕易逃避了處罰與問責
“捐款原則上參考以下標準:正廳級8000元、副廳級7000元、正處級5000元、副處級4000元、正科級3000元、副科級2000元、科員1000元。”這出自北京律師王鵬在微博上曬出的《關於在市級單位開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動的通知》,這份落款爲“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件寫明:“請各單位於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認捐工作,並將捐款名單和金額彙總報給市水環境整治辦。”(1月15日《中國青年報》)
紅頭文件強捐並不鮮見,按職務級別捐款也早已司空見慣。這些捐款活動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以慈善爲名行收費之實,權力之手直接就伸進了個人腰包。事實上,這跟當年一些地方比所謂的“支援建設”爲名搞集資一樣,都是政府辦事,民衆買單,其最後當然也是政府出彩,公衆受災。從某種意義上講,這跟一些執法部門爲了所謂的“公共利益”而搞執法經濟,或者一些地方政府爲了地方財政收入而亂收費、亂罰款一樣,在本質上並沒有區別。唯一不同之處在於,紅頭文件強捐打着慈善之名,既造成了政府自身公信的損失,也讓慈善事業因此中槍。強捐氾濫成災之下,公衆對慈善事業的信任度已然降至冰點。可以說,紅頭文件強捐的最大不智在於,如此近乎於挖肉補瘡的做法,必然會貽害無窮。
此外,如果考慮到當下環境因素,“五水共治”式的勸款則更沒有正當性。一方面是時下公共財政並不缺錢,尤其是年末歲首之際,很多地方還在爲花光錢而犯愁。據報道,東部某發達省份一地級市的財政局預算局局長,談及地方財政預算的一些執行怪象,他對記者感嘆:“我天天都求着教育局長花錢。”至於“只買貴的不買對的”的“天價採購”,哪一個不是爲了“花了預算”?何以不差錢的主,到了要搞“五水共治”工程時,就捉襟見肘要靠“化緣”來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個人收入的微薄,面臨着極大的生活壓力。最近一篇“80後公務員辭職自述”的報道在網上流傳,其辭職的一個主要原因就在於,“收入7年沒漲,職級7年沒變”。而教師等更是公認的弱勢羣體,若再逼他們捐款,無疑會讓他們的處境更加雪上加霜。
同時,“五水共治”當是政府固有的責任,如果進行強捐就是一種轉嫁,有違行政倫理。更嚴重的是,相比於其他顯性的亂收費,借慈善之名的強捐則更加隱性,並因之成爲亂收費的另一條暗渠。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三亂”現象爲人詬病,也成爲各級政府的治理重點,再加上各方抵制的作用,已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強捐現象卻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就在於其有慈善和公益作馬甲,使得其往往並沒有以亂收費定性,因此很輕易逃避了處罰與問責,並因之而肆意生長,甚至氾濫成災。
如此看來,很有必要對“紅頭文件”式強捐重新定性,將其作爲“亂收費”和“亂攤派”的行爲,依據“三亂”治理標準進行約束。同時,相關部門和機構應當給其一個明確的行爲界定,既要出臺相關的禁令,同時也要輔以剛性的問責機制,如此才以從根本上防止類似現象的發生。唐偉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