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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自1月1日至3月31日,本市受理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爲方便納稅人申報,今年地稅部門根據每一位兩處或兩處以上納稅人扣繳信息,製作了“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在發放年度個稅完稅證明時,與《稅務事項通知書》一併送達納稅人。
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國務院規定其他情形的個人,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納稅申報。目前,市地稅部門正着手梳理2013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製作《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指南》、根據納稅人扣繳申報信息,覈算並郵寄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納稅人納稅申報“免填單”。納稅人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和“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後,應及時覈實情況,若確屬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或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應於2014年3月31日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對“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相關信息覈對無誤並簽章後,可直接申報並補繳稅款;若“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依據實際情況自行填報,經稅務機關覈實後,申報補繳稅款;若個人未取得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只需填寫《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地稅機關將以此爲線索對相關單位進行檢查。
今年,地稅部門將繼續通過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12366納稅服務專線、辦稅服務廳專人解答政策並輔導納稅人正確自行申報,納稅人可到主管地稅局辦稅服務廳或登錄財政地稅政務網站下載相關材料。個人也可由代理人攜帶委託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及委託協議原件辦理相關事宜。3月31日後,地稅部門將對符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的納稅人申報情況進行專項覈查,對未依法申報、申報不實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據瞭解,近年來,地稅部門全面推進個人所得稅全額明細扣繳申報,通過申報數據分析比對,全面掌握了本市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涉稅信息,特別是重點加強了高收入領域、壟斷行業、新型產業,以及勞務所得、股權轉讓、限售股轉讓的徵收管理,相關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不斷提高,個人自行申報納稅數量逐年增加,個稅繳納結構出現新變化,高收入人員個稅比例擴大,調節收入分配關係的作用日趨明顯。同時,地稅機關高度重視個人納稅信息保密工作,多年來從未出現信息泄露情況。 (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李英傑 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