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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24日電 (記者白劍峯)國家衛生計生委等9部門日前發佈《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規範醫藥購銷行爲,切實降低部分藥械虛高價格。
《意見》要求,改進完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研究完善藥品質量評價標準和辦法,採取有效措施督促醫療機構按時回款,積極探索帶量採購、單一來源採購、多方參與藥物經濟學評價等辦法,充分發揮“全國藥品集中採購中標價格查詢數據庫”的作用,在確保藥品質量的前提下,切實降低部分中標藥品的虛高價格。
加強醫藥價格管理。加強藥品成本、出廠(口岸)價格調查和監測,合理調整藥品最高零售限價。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創新藥品定價形式和方法。對部分用量小、臨牀必需的基本藥物試行定點生產和統一定價,保證定點生產企業合理盈利,提高企業生產小品種藥的積極性。